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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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4 07:16:02
當初的相戀本不對,錯愛結果是難免,像風一般告吹!
但他卻不同意,認為「情若根本不對,我卻為何哭乾眼淚,仍然仍然沒保留地再追。」他進而指出:「原來情愛只得一句:不願或情願,想當初的追悔,都不須;原來情愛都必須經過,歡樂或流淚,怎麼知道對與不對。」
筆者忽然想起關淑怡《難得有情人》中唱的:「一聲你願意,一聲我願意,驚天愛最沒遺憾!」都將悲歡離合千絲萬縷情念的愛的內容盡收在一個「願」字之中,這或許是簡化了愛情的定義,但反過來也是讓人浮想聯翩,感獨萬千的。
《對不對》的歌詞接着還道:「假使所得的必失去,我也會珍惜當時,永久心中記取,真心的相戀,怎不對,再要計清是誰錯,是多此一舉……回頭陪我只須一句:甘願或情願,想當初的追悔,都不須!」讓筆者感到,詞中的他很執意情的真,只須發乎內心,也就是必須心甘情願的;另一方面他也很放得下,若有天失去,他們珍惜相處的光陰,而不怨懟誰對誰不對。
這首作品,淺白得不須解說,但偏偏又蘊藉了許多說不盡的情愛意義,這種不一般的情詞風格,目前寫得最多的,包括這首《對不對》的仍是他 ── 潘源良。
本文原刊於1989年7月10日《香港商報》「請君紙上聽」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