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煒明兄告知,龍榆生的《詞學十講》裡,有論點云:「遇到連用長短相同的句子而作對偶形式的,所有相當地位的字調,如果是平仄相反,那就顯示和婉的聲容,相同就要構成拗怒,就等於陰陽不調和,從而演為激越的情調。」
龍榆生的論點很有啟發意義,而以「陰陽不調和」來作比喻,也是很能說明箇中的奧妙的。
筆者從粵語歌詞的音樂與文字聲調配合的現象,倒也有另一番想法。首先,在先詞後曲的創作模式裡,譜曲者每遇疊句,多譜以模進型的樂句群組,以求變化及情感上的遞增或遞減。「平仄相同」,是「字調」上的「疊句」罷,在粵語歌而言,則是「○二四三」相同,亦是「音高」上的「疊句」,可以想像,「字調」或「音高」之「疊句」,是與旋律的「模進」相關的,之所以構成拗怒,乃是因為模進所帶來的「情感上的遞增或遞減」。反之,若是「平仄相反」,也近似於「○二四三」相反(「倒影」或「鏡像」),旋律上難以配得上模進,形成的效果也就「和婉」得多了。
不過,在國語歌曲裡,不管是字調相同還是相反,只要見到字面上成對仗,作曲家就愛譜成模進句組,筆者上面的解釋,就變得完全沒有意思。所以這樣,是國語歌曲往往可以容忍曲詞不入律,因而其實也是搗亂了當中的自然規律的。粵人斤斤於字字入律,雖有點自討苦吃,技低者更常常因難害意,可是這樣卻使詞曲配合的自然規律清晰可辨,此是有失必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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