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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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5 15:45:52
花了些時間去弄清楚宋代詞樂七宮十二調是怎麼一回事。
這樣細究,才見到劉崇德和龍建國合著的《姜夔與宋代詞樂》,書中錯字竟是不少,花了很大心力,才越過錯字障。
有了較清晰的認知後,再讀姜夔《淒涼犯》(又名《瑞鶴仙影》)詞序中說到的:「凡曲言犯者,謂以宮犯商,商犯宮之類,如道調宮『上』字住,雙調宮亦『上』字住,所住字同,故道調曲中犯雙調,或於雙調曲中犯道調,其他準此。……」也就明白得多了。
「住」字是指「結(束)音」。這種須「住」字相同,始可「犯」調的方式,《姜白石與音樂》的著者吳潤霖謂相類於「同主音,不同宮調系統,不同調式的轉調」。
只是「調式」是西樂概念,移用過來解釋中國古代音樂真要小心。我們只能近似地比擬說:《淒涼犯》是「仙呂調犯雙調」,用今天的西化了的音樂術語來陳述(所以未必很準確),是G羽轉G商,即「住字」都是G音。
這是古代「犯調」的一種含義。這便想起西方的同名大小調轉調,亦是同主音轉調。比如C大調與c小調之間的轉調,兩調的「住字」(也只是權宜地借喻一下,相信「住字」與「主音」是很不同的概念)都是C音,但C大調是以C音為do音,c小調是以C音為(低音)la音。
至於之前說的G羽轉G商,則相類於說:兩個調的「住字」都是G音,但G羽調是以G音為la音;G商調則以G音為re音,調性色彩之變化跟西方的同名大小調轉調肯定大不同。
從圖中可見到,因「住字」相同而可以相犯的宮調有六組,其中有三組都包含有三種「住字色彩」,都可以在「宮」、「商」、「羽」三種「住字色彩」中自由轉換哩。
隨之想到,粵曲之中「正線」與「乙反」之間的轉調,也是「『住』字相同,始可『犯』調」的一個好例子,兩調的「住字」都是「合」音(低音so)。但「乙反」卻是強烈地帶有羽調色彩的。
除了指「同『住字』轉調」,「犯調」在古代,還有別的含義:指在某個詞牌之中「犯」入其他詞牌的樂句以至樂段。這種方式的「犯調」,例子不少。比如萬樹《詞律》卷六謂陸游《江月晃重山》「用《西江月》、《小重山》串合,故名《江月晃重山》,此後世曲中用犯之嚆矢也……」有學者認為,周邦彥的《六醜》,也是這類「犯調」的例子。
說來,鄭君綿的《明星之歌》,把三首粵樂《花間蝶》、《錦城春》、《賽龍奪錦》「犯」在一起,亦可說是這種「犯調」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