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分类: IT职场
2013-03-19 09:40:02
本文於昨天發表在《信報》「影音地帶」版「詞話詞說」專欄,見報標題是「音樂學者寫粵語歌通史」。
看着手上的書:《粵語歌曲解讀:蛻變中的香港聲音》(楊漢倫、余少華合著),首先想到的是近期引起爭議的ADC藝評獎。
「引子用小調色彩的弦樂及鋼琴(分解和弦)奏了八小節,停在長長的導音上……」這是余少華在該書中對李克勤《大會堂音樂廳》作音樂賞析的開始部份。
ADC藝評獎的徵文要求謂:「避免使用太多深奧的專業詞彙及予人艱澀難懂的印象。」「分解和弦」、「導音」都是很基本的樂理用語,卻恐怕一般人已經不懂,如果一篇參加ADC藝評獎的樂評用到這種詞彙,是次獎項的評審如林沛理、邱立本、麥成輝、黃子程、潘麗瓊等會看得明白嗎?為何評審中一個音樂界人士都沒有?
很好奇,這次藝評賽,會否有參賽者選擇評論某首流行曲的音樂部份(當然,「有」的機會實在微小)?如果有,上述的評審會怎麼辦?假設還假設,已不大願想像下去,只能感慨:休怪香港的流行音樂評論總是「詞大過曲」。
話說回來,見到兩位音樂學者放下正業,來書寫香港粵語歌的通史、相關的樂理及作品選析,是極難得的。從前言可知,書中的內容,往往都是經過多次推敲修訂的,乃是成如容易卻艱辛。不過,其中仍有不足之處。但這只是顯示粵語歌雖是流行文化,其實博大精深,一點不能小覷,要研究起來,絕對需要來自不同階層的學者專家集思廣益、互補長短的。
且舉二例。其一,書中談及許冠傑的《天才與白痴》,那三段清單式歌詞,首段羅列的詞彙俱以「仔」綴尾,次段為「鬼」,末段為「嘢」,「嘢」字明顯比「仔」和「鬼」低大二度或大三度,但書中把它們記成唱同一個音高,便欠妥。以某相應位置的三組字來說,「戇居仔」、「鹹濕鬼」自是可以依書唱la mi re,但「大鑊嘢」就不可能這樣唱,只宜唱成「la la do」(按:上述的la全是低音)。筆者總感到,這第三段因為所有的「嘢」唱來都明顯低了些音,有轉調的意味,又或者是營造音調上的變化對比。
其二,書中談到《黎明不要來》,謂「由於旋律亦由他(黃霑)作主,是先曲後詞或先詞後曲已很難界定」。其實要是有機會多參考些黃霑的資料,便知道《黎明不要來》不是專為電影《倩女幽魂》寫的,乃是為嘉禾時裝片《先生貴姓》寫好了卻沒有用上的東西,因此肯定是先曲後詞的。
兩個例都只是小瑕疵,書中有許多論述,俱富於啟發。比如其中說到:「自八十年代開始粵語流行曲所追求的『原創精神』……是一個源於西方文化價值觀的概念。新曲、新詞才被視為『原創』,在某程度上,是對傳統中國文化的無知。」是的,這方面大家應該醒一醒。又如書中的歷史書寫,已能較公正地敘說1974年以前的時期,再不是「粗製濫造原創全無」那一套,這亦是很可喜的。期待相關的這幾方面的書寫者會更多!說起來,筆者將主持一個「粵語歌曲:旋律創作分析及歷史」課程,用意也是期待能引領個別朋友走這條路。
說歷史,書中仍如一般習慣的把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事件混合在同一章節中敘說。以前,因為大家都輕視,這兩個年代的粵語歌知得很少,故此籠統地混雜在一起。現在,是開始有條件把這兩個年代分開來說,說出各自的特點了。這是最新的期許。
(更正:上周本欄提到的《佛跳牆》,實在是舊曲新詞,並非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