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二年初的時候,筆者尚是小六學生,對潘迪華獨力主辦的音樂劇《白孃孃》的上演無知無覺。但其實,這是香港流行音樂文化史上的創舉,絕對須書之於青史。
筆者只是看了一九七二年的《華僑日報》,沒看別的舊報紙,卻已感到傳媒對音樂劇《白孃孃》頗是關注,《華僑日報》的副刊主筆于立在其專欄「花邊雜文」中多次談到《白孃孃》,從該專欄,筆者才得知,《白孃孃》中的歌詞,都是潘迪華自己寫的。
七、八十年代,在香港搞音樂劇,一般都虧本告終。羅文如是,先行者潘迪華當然不會例外。據說虧了一百萬左右,七十年代的一百萬港元,比現在的五百萬港元還要好用吧!
《白孃孃》首演於一九七二年三月十二日,演出地點是樂宮戲院,全劇十二場,作曲的是顧嘉煇,編導盧景文。從一九七二年三月廿六日的另一廣告可知,《白孃孃》「即將應聘赴美 百老匯演一載 星文化部邀請 國家劇場御演」,依此看來,《白孃孃》的演出還是頗受歡迎的,然而還是要虧本罷了。
從一九七四年七月尾的廣告可知,《白孃孃》還曾在利舞台重演過,主演者依然是潘迪華、森森和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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