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十年代的香港娛樂圈,紅伶就是電影紅星是很尋常的事。但今天回看卻是很不尋常之事,大家不妨想想,現在的電影明星,有紅伶的份兒嗎?我們甚至意識不到有這回事,因而當要分析那時的文化現象的時候,就會產生很大的偏差。
上面那個手錶廣告,「代言人」是伶影雙棲的紅線女,但相信她的伶人身份更為彰顯些。現今的名錶廣告,大抵是不會找伶人來「代言」吧。
這個廣告是刊於1952年9月2日的《星島日報》的。從中我們也可以嗅到其時香港的文化是怎樣的氣息。
「願郎珍惜綺年華」,大抵八十年代以後,香港的廣告用語,無論如何郎情妾意,都不會再呼郎稱奴,而哥呀妹呀更會骨痺,空餘下妳你我他,再文雅些最多稱稱伊人。一時有一時之文化,但現在的中文在人稱上明顯是有點貧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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