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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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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6 07:32:12

 
  近日重閱已故的黎鍵前輩多年前在《信報》上寫的文章,寫到傳統的粵曲音樂人,都是以師徒制的形式來傳承樂藝的。他以馮華為例,「先是隨尹自重習『梵鈴(小提琴)』,後隨呂文成習二胡、高胡,其後進一步登堂入室,成為呂文成的誼子,完全承受了呂文成的衣砵。馮華與呂文成,本身便是師徒制的具體體現,馮華的習樂過程,及其『按部就班』的方法,也體現了這種傳承制度的特點與優點。」
 
  黎前輩在文中還說:「呂文成如是,馮華如是,都是舊式師徒制出身的藝人,換言之,就今天的眼光看,都沒有受過『正規』的『音樂教育』,再進一步說,這一批藝人都『幸而』沒有受到現代音樂教育的『干擾』而得以保存其純粹的技藝傳統。從學術的角度看,這種藝人是最為珍貴的人物,傳統藝術仍然保留在他們手上。」
 
  重閱黎前輩的文章,提醒了筆者,由於時代的演變,很多觀念是悄悄地改變了。當我們方便地把呂文成、馮華等人稱為「音樂家」,卻其實是跟一般人所認知的「音樂家」形象不大吻合的。無奈我們卻沒有現成而合適的字詞可用。
 
  手頭有一本《音樂大師馮華從藝五十五年演唱會紀念特刊》,這「音樂大師」一詞,以上述的論點而言,其實就是不大妥貼的,筆者心目中,覺得馮華應是「粵樂大師」,而不是「音樂大師」,尤其是當他的誼父兼師傅呂文成常獲譽為「粵樂宗師」。

 

  事實上,就以馮華為例,他豈止是「音樂家」,二胡、洋琴、色士風、木琴、梵鈴等件件皆能,他還是拍和粵劇粵曲的頭架,造詣之高,行內公認。而粵劇粵曲界的伶人唱家,得他指導和培植的也不少,比如紅線女、鄧碧雲、鳳凰女、吳君麗、鍾麗蓉、李寶瑩、黎文所等,在演唱上都曾師事於他。所以,筆者心目中,粵樂名家,不但樂器要玩得好,還須是拍和高手,能勝任紅伶、唱家的導師,當然最好還能寫出優秀的譜子來,那表現就更全面,更見「粵樂大師」與「音樂大師」之別。讀者不善忘的話,筆者在早前的一期裡,便介紹過馮華創作的譜子:《蝴蝶之歌》(亦即《夜思郎》),是非常優美動聽的一曲。

 

  也如該期所說,馮華亦曾為香港的粵語電影寫過歌曲,那是電影《瓊蓮公主》(一九五八年九月公映)內的三首歌曲:《海畔情歌》、《張羽狂歌喚瓊蓮》和《瓊蓮公主舞曲》,俱是吳一嘯作詞、馮華製譜。這方面,真期望有一天能重現於音樂舞台上。說來,筆者最近還發現,馮華看來還創作過粵語流行曲,那是呂文成的女兒呂紅主唱的《夢裡相見》,收錄於和聲公司約在1959年推出的三十三轉唱片,唱片標題是《快樂進行曲》,唱片編號是WL-129。不過這寫流行曲一事,尚未有機會向他求證。

 

  本文要介紹的是馮華,卻從看來比較間接的角度切入,是由於想到了,我們的粵樂大師,往往都是多面手,遠遠不是一般人所想像的「音樂家」的涵義所能包含的,而黎鍵前輩所強調的:「最為珍貴的……傳統藝術仍然保留在他們手上」,這亦是一般的「音樂家」概念所遺缺的,事實上,我們就是要珍惜傳統藝術,仰慕能掌握傳統藝術的粵樂名家,期望這些音樂藝術能不變樣地保存下去。所以先在這方面說多了,現在才回轉筆鋒。

 

  回看馮華近七十年的粵樂藝術生涯,真是豐盛無匹。比如在五、六十年代的粵語片時代,歌唱片盛行,他是很多影片音樂的音樂領導。當各大唱片公司灌錄粵曲及粵劇唱片,馮華俱是獲爭相羅聘的對象。當各大粵劇巨型班霸在本地演出或遠赴南洋、星馬、英、美、加等地登台唱戲,馮華亦多會獲邀為西樂領導,揚威異域。

 

  在六十年代,馮華為振興粵曲粵樂藝術,組織「今樂府」歌座於港九各地,讓粵曲粵樂知音、玩家、唱家有玩與聽的園地。

 

  馮華在一九八八年移民加拿大多倫多,在彼邦開辦悅聲曲藝社傳授粵曲粵樂之藝,加國華僑仰慕從學的人絡繹於途。美加各地每有粵劇義演、曲藝演唱等,馮華俱獲邀擔任音樂領導演奏。再說,廣東音樂曲藝在美加甚受華僑喜愛,他們在各大城市闢地設社,聚集一堂,吹彈拉打,樂樂之樂,樂也融融,為了得到更好的指導,他們爭聘馮華為藝術指導或藝術顧問,職是之故,馮華在美加地區,聲譽日隆。

 

  一九九三年,加拿大給馮華頒發「傑出成就獎」,說明他在粵樂藝術方面的卓著成就,得到加國政府的肯定。

 

  馮華雖然移居加國多年,年事亦已高,卻一直心懷祖國及港澳,常常返港參與各種音樂演出,為振興粵樂藝術,可謂終生投入而不懈,並不辭勞累千里奔波。比如去年十月,他就回港參加了康樂文化事務署舉辦的「廣東音樂系列」音樂會中的《精神音樂音樂會》演出,為我們奏出幾乎是原汁原味的精神音樂。這一點,筆者非常欽敬!

 

 

  註:本文曾發表在《戲曲品味》2011年六月號第一二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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