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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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7 08:15:49
這一篇,還有個副題:「埋葬文化」。
這幾個星期,大略的看過本地一些唱片公司的路線與作風,以及他們對市場的看法,可以總括出幾點來:
① 本地唱片市場的確很小,但本地唱片的售價,跟外地的本土唱片售價廉宜得多,可是在音樂製作方面絕不比外地遜色。
② 市場細小,始終是掣肘,如錄音室時間,外國灌一張唱片動輒可用一千小時以上,本地最多二至三百小時,又如,外地著名歌星可光靠唱片賺大錢,專心音樂事業,本地的當紅歌星,還須兼顧其他,分散了注意力。
③ 目前趨向於重視歌手的包裝和宣傳,不計成本,務求薄利多銷。
④ Cover Version始終是難避免的事,因為新曲需求量大,本地作曲家未必負荷得來,而且,有時用Cover Version,也可省掉一些錄音時間。
⑤ 本地樂壇,中文歌的主導地位已是很難改變的事實,只是,其音樂基本上仍是西方的。
⑥ 本地唱片公司和傳播機構理想色彩較淡,捧歌星以求賺錢的時候多,推廣和促進流行文化的時候卻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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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流行音樂文化而言,只有出色的旋律、歌詞、編曲和演唱等才是永恆的,包裝和宣傳畢竟都是暫時性的。然而,正如上面第四點說,新曲需求量大,但本地作曲家們卻負荷不來,原因自然是本地作曲人才缺乏。
不過,奇怪的是,當年由黃霑等數人發起的「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會員與日俱增,而今已有近四百餘的會員,且佔大部份都是寫流行曲的,照理作曲人才是不會缺乏的。
去年,「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向會員公佈過一份會員名單,其中一群名字,如區志華、陳俊傑、陳芳榮、陳銘佑、張蔚儀、趙淑芬、鍾永康、馮家樂、孔憲雲、古倩雯、黎明陽、黎尚冰、林孝昇、林少聰、羅肇良、李煥鑛、吳秉堅、潘健康、石金華、譚雲生、黃東成、楊繼興等廿多人,對筆者來說都並不陌生,因為他們都是過去一些歌曲作創比賽的入圍者或優勝者,然而,如今他們都像是掛名會員,因為絕少唱片公司去採用他們的作品(其實可以更大膽的說一句,根本沒有)。
唱片公司也許會說,他們的水平不太穩定,然而,連一個機會都不給,他們又如何鍛煉呢!
另一方面,唱片公司注重了包裝和宣傳,但歌曲的本質卻毫無改進,而且比起早兩三年的中文歌曲,層面亦越見收窄,幾年前,黃霑可以驕傲的說,香港的中文歌曲是中港台三地的流行歌曲中最有代表性的,因為題材層面廣泛,作品又平也高,不過,如今,已給台灣方面迎頭趕上,所以永聲的黃懷欽才會說:希望在台灣。
這種只注重外表不重實質的風氣,唱片公司和傳播媒介其實都要負上一部份責任。事實上,若純然為迎合部份喜歡聽徒有美的旋律、勁的節奏而內容空洞蒼白的歌曲的樂迷,肆意製造無數言之無物,內容千篇一律的歌曲,只會慢慢謀殺這個唱片市場,埋葬自己的音樂文化。
──原刊於《新時代雜誌》第4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