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83年初冒昧寄了一闋小詞《浪淘沙》(事見歌評往事(70)及歌評往事(71))給盧國沾前輩,跟盧前輩便時有聯絡和見面。其時,盧前輩感到粵語流行曲振興有年,是時候做一點歷史紀錄,誌記下它的光輝及發展歷程,他覺得筆者是頗適合去做這事的人,並提醒筆者,當下就應該着手注意收集相關的文獻資料,以備真的有機會去寫的時候,不虞作無米之炊。盧前輩跟我初次提到這事,應在1984或1985年。那時他就想到,最理想是能夠在報上弄一個專欄來專寫粵語歌歷史,這樣至少有一點稿費回饋,不至於毫無回報。往後,就看看有沒有機會碰上出版社願意把這批見過報的文稿付梓出版了。
筆者那時還屬初出茅廬不久,人微言輕,這等事情,只能想想,但也確是自己有興趣去做的。所以打那時起也真注意起來,一見到有些相關的文獻,就先收集起來再說。
1986年入夏時份,機會來了。盧前輩說跟《文匯報》方面說好,安排了一個每日見報的專欄(其實那個專欄的名字《唱足十三年》亦是盧前輩的構思),讓我在那處以每天連載的方式寫粵語歌史。消息傳來,既喜且憂。因為當時自己手頭的專欄已不少,也剛剛答應了老同學黃嘉豪,替他將面世的周刊《音樂通信》寫東西,而那時每日見報的專欄亦已有《成報》和《大公報》兩個,如再加上《文匯報》這一個寫歷史的,就是要同時寫三個每日見報的專欄,寫作壓力是異常的沉重。
為此,筆者思量了多天,感到需要做另一次人生的重要抉擇。最後,把心一橫,認為手頭上專欄不少,稿費勉強能養活自己及事奉雙親(那時養父正值壯年,有一份安穩工作,一家三口兩個人賺錢,生活實在無憂),決定辭掉《新時代》雜誌的全職工作,如此一來,自己便可以多一點時間精力去寫好這個粵語歌史專欄。至於幾年之後又如何,卻也沒法想得那麼遠了。
決定是容易的,實際行動卻比較糟糕,由於不擅詞令,不知怎麼開口跟樂仕說,只好採用了一個有悖人情的方法:下班時悄悄把辭職信放到樂仕的辦公桌上。
如此「炒老闆魷魚」,其實任何老闆都不會高興。但當時實在只能想到這麼辦。不過第二天我仍硬着頭皮回到《新時代》的辦公室,因為辭職信雖遞過,還有不少東西要交代。看得出樂仕雖有點生氣,卻也頗諒解筆者的抉擇。其實,那時《新時代》雜誌也逢上人事的轉變期,記者陳佩蓮亦離職他去,而接替她的陳瑞理,則是剛上工。筆者答應樂仕,會義務帶她到各大唱片公司見識,讓她盡快對唱片行業有個基本認識。再說,全職工作雖辭掉了,《新時代》的稿還是要繼續寫,這點,亦說明樂仕的器量。
1986年的七月開始,筆者成了全職寫音樂文稿的人。而也是從那時起,筆者跟粵語流行曲的歷史結上不解之緣。今天回看,竟也有廿三個年頭了。「儘記香江歌部,事如煙,半章催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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