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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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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5 07:23:33

 
  這篇大文原刊於1983218的《唱片騎師週報》第六版。文章之前有按語謂:「作曲家鍾肇峰破例執筆,惠賜鴻文,謹此致謝。」
 
  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主辦的「八二年度最佳中文歌曲及歌詞獎」之選舉,經會員投票,初選之入選作品,現已揭曉。今應《唱片騎師週報》之邀,方為「歌詞」組之各入選作品發表一些意見。筆者並非詞人,對中文及音樂修養,亦屬有限,在無法推卻之下,只好本著個人的誠意,為每首入選歌詞提出點點自己的淺見。
 
  入選的五首作品:《兩忘煙水裡》、《靈芝草》、《彩雲曲》、《稻草人》及《雨絲情愁》中,個人最喜愛的是《兩忘煙水裡》。歌詞中的「女兒意,英雄痴」、「塞外約、枕畔詩」、「磊落志,天地心」諸句,像對偶一般地出現。為了配合歌曲的旋律跳動,雖然沒有傳統的對偶嚴格「字聲」相對,唱起來卻有「異曲同工」之效。個人對「風中化成唏噓句」的意境,實在回味不已!
 
  歌曲的中段,作曲家採用了古典歌劇中常用的對唱寫法Obbli gato(不可省卻的聲部)來創作。兩行或以上的獨立旋律線,在不同的節拍組織下,同時進行(這裡或可說為同時唱出)。這種創作手法,作曲人在處理「和聲」及「對位」時,是需要付出較多的心思。對填詞人來說(特別是填上粵音),就增添了不少困難。試想兩個人在同一時間說不同的話,第三者在旁聽到的是甚麼?要製造這種在舞台上對話的效果,實在需要對音樂有豐富認識的詞人。首先要了解的,是聽眾在聽歌時,最容易聽清楚的音符,是樂譜上每一小節裡的強拍(如這首曲是屬四拍子,強音出現在每小節的開端及第三拍)。其次,聽眾對每一延長音符,都可聽得十分清楚。假若填詞人在這兩重點上(即兩位歌者同時唱出自己獨立旋律,在強拍及延長音碰在一起時),放上不同的字,便會使聽者感到一團混亂。要是在兩闋不同的詞意進行時,不能放上同一「字」,便起碼要套上同一「韻」。

 

  可喜的,從此曲中,我們可以聽到男女聲的對話,很清楚,互相緊密地追逐著。如男聲唱出:「悲莫悲……」女聲則唱「凝悲……」,兩個「悲」字碰在小節的開端強拍,男聲唱:「今日痴……」女聲:「從今痴淚……」,兩個「今」字同樣地遇上。而兩個「痴」字,男聲在小節中的第三拍唱出並延續着,女聲則在第四拍加入,聽去非常流暢和諧。從此詞聽來,不論在詞義,創作熱誠及技法上,都能察覺到填詞人的高深功力。個人實在佩服萬分!

 

  其次,《雨絲情愁》一詞,個人亦非常欣賞。字音與旋律,不論聲調高低或句法組織,都十分配合。嚴格說來,除了把「抑」字(陰入聲)放在37兩個音符上,不大符合聲韻學裡的「短促急收藏」的法則(而且,也是今人從不注意的習慣),其他並沒有明顯的漏洞!

 

  在詞意裡,個人甚喜愛:「卻忘想風聲能轉達……可惜聲浪,被大雨遮掩你未聞……」無奈的愁緒,盡溢於言表。

 

  《彩雲曲》一詞,重複的句子頗多,詞義內蘊,並不太豐富。似乎一句「想美夢變真」經已道破!但「字聲」與「樂律」的配搭,十分流暢。

 

  為粵歌填詞,詞人普遍遇上的困難,是旋律之突然提升或下降半度!此曲很顯著的幾個音符,是採用了旋律性短音階上行時的特性,把音階的第六、七度提升了半度:3 ── #4 ── #5,填詞者相信費了不少心思,才套上了「……美夢變真……」。可惜,這種臨時的音律提升,卻把「變」字(陰去聲)唱成「辨」字(陽去聲)(這一點筆者是不同意的,因為「#4 #5」是大二度關係,「變真」也很適合配大二度的自然音階,這已使「變」字更傾向於原本的陰去聲,事實上,我們也可以看看這三個音配「二二三」好唱還是配「二四三」好唱?)。不過,在了解作曲人與作詞人的不同要求時,我們就不應對這方面抱過份的挑剔!

 

  不論中西樂論,都不同意填詞人把介詞虛字(如「呀」、「的」、「了」)放在譜上每一小節的頭板Downbeat,此曲裡其中一句「在我心我願我的歡笑」,那「的」字正是放了在頭板處(按:原文附有譜例,這裡省掉了,為順暢文意,只好補上這一句),這是詞學上之大忌,蓋使人有「喧賓奪主」之感!望填詞人不要介意這個基本的提議!(事實上,犯這毛病的歌詞作品年年都有一大堆,到今天,填詞人都是聽demo填詞,少有譜看的,他們常常難以感知強拍重音何在,又怎樣去注意呢?

 

  《稻草人》的曲詞取材新穎,這是獲得傳媒大力推動的主因。而且,是不容否認。但在樂曲的第二句:「天生我為稻草人……」的「我為……」二字,放在12個音符上,粵音「為」固然有「陽平」及「陽去」二聲的讀法。根據詞意,無疑應採用「陽平」的讀音為準!當「我」字唱出以後,「為」字隨著發音,理應向下行。現在「為」字放在「我」字之後較高的音符上,變成「陽去」聲,聽來詞意好像說:「天生我是為了稻草人……」

 

  在中段,有一句「護守這稻田……」放在「35576最後兩個音是低音)……」的音符上,「這」字唱來較牽強。把「陽上聲」唱成「陰上聲」便成了「姐」字!假若換上了「此」字,或許會適當一點。(經過十多二十年來的演變,「這」字在粵語歌裡卻是兼可「陽上聲」或「陰上聲」了)。

 

  此曲流行了多時,其中一句歌詞,實在功不可抹!「不要金,不要跟,只要一枝棍……」成了俗語。在商業角度觀之,似乎頗具價值!但以實際生活角度而言,卻與真相不符!筆者小時候曾居住在滿佈稻田之區,見過不少稻草人,皆手執「一提扇」,而從未見過手執「一枝棍」以「趕去飛鳥」的。手執「一枝棍」去「趕匪」的大廈管理員卻多著。而且,相信很難找到「不要金,不要銀」者。

 

  至於《靈芝草》的詞意,儘管填詞人欲傳播的訊息,在技巧上的處理略為失當。個人認為她對填詞及旋律的配合方面,處理得非常流暢。而且,那一股熱愛中華的氣節,是值得推頌!

 

  以上都是自己對「八二年度最佳歌詞」之入選作品所提出的「非常主觀」的淺見。不知先進們及讀者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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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

黃志華2009-09-02 07:07:18

《靈芝草》由古倩雯(後來改名古倩敏)包辦曲詞。  

黃志華2009-09-02 07:07:18

《靈芝草》由古倩雯(後來改名古倩敏)包辦曲詞。  

黃志華2009-09-02 07:07:18

《靈芝草》由古倩雯(後來改名古倩敏)包辦曲詞。  

黃志華2009-09-02 07:07:18

《靈芝草》由古倩雯(後來改名古倩敏)包辦曲詞。  

黃志華2009-09-02 07:07:18

《靈芝草》由古倩雯(後來改名古倩敏)包辦曲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