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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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5 07:09:18
前言
筆者自1981年起,就開始在報刊上發表有關香港流行曲的評論,數年後並成為專業,全盛時期曾同時兼寫七、八個音樂評論專欄。至新世紀後,在音樂評論方面處退隱狀態,但仍不時在個別報章為文。
2006年2月開始,筆者開始嘗試寫網誌,一寫就沒有停下來,並且蠻有興致的盡量保持天天更新。今年(2009)年初,在鳳凰網的推廣員的游說下,在該網站闢設了筆者第二個網誌。
本論文試圖就自己這兩方面的書寫經驗 ── 一種是屬於傳統媒體的,一種是屬於網絡上較新形式的媒介的 ── 作一次比照,並從這個比照出發,作多種角度的審視,期能探求網誌書寫的文化意涵。
下列兩行就是筆者網誌的網址:
http://mimimido.cublog.cn/
http://blog.ifeng.com/2007230.html
這兩個網誌有相同的名稱:「黃志華的博客」。
一 從網誌寫作動機說到傳統媒介的書寫限制
Roger Silverstone在《Why Study the Media?》一書第二章「Mediation」的末處說:「我們必須瞭解媒體的中介過程,瞭解事物的意義究竟如何產生、在何處產生、又會導致甚麼結果。我們必須具備足夠能力,知道這些過程可能在哪些時候出了差錯。傳播者的特定意圖或技術問題,都可能使中介的過程有所偏差。我們必須確切瞭解媒體的政治:包括權力運作如何成為媒體難以承受之重、媒體如何依賴媒體機構,以及個人和媒體的力量如何說服他人、如何獲取注意力,並且能做出回應。」1
筆者既曾長期為傳統媒介書寫文章,近數年則孜孜不息地書寫網誌文字,反思這兩種書寫模式的分別,是頗能看到意義在傳統媒介的中介過程裡會有哪些偏差,以及箇中的原因意味着甚麼。
筆者為何要寫網誌?反思起來,最初是受下述三個主要原因驅使:
其一 有一批舊樂評文章,自覺對人們還頗有參考價值,不過詢問過出版社,對方卻不大願意,理由是覺得文章所談俱屬明日黃花,未必有市場。
其二 另有一批自己在趣味數學問題上的探究與發現的材料,曾屢次投稿到內地或台灣的數學或科普雜誌,俱石沉大海。
其三 筆者在那段日子尚不
上舉三項原因,前兩個都涉及到書刊雜誌把文本拒諸門外,完全不讓它進入中介過程。
筆者現在具有三年多的網誌書寫經驗,對比起在傳統媒介上的書寫經驗,也很能感到後者對意義的產製有頗多的牽制和掣肘。就以本地一般每天出版的報紙來說,一名常駐作者(但不是專欄作者)所寫的題目,事先要與編輯商議,取材最好「師出有名」,比如所談的電影、樂曲須是近期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論焦點,或者是將會在某某藝術節出現的作品等等;至於文章長度,也從來都頗有限制,一般而言,而今的香港報章都不大歡迎三千字以上的文章。
筆者近期就曾有這種經驗,寫了一篇不能算「師出有名」的稿子,卻寫了三千餘字,經編輯建議,筆者自行把那篇文稿刪減至二千字左右,才能順利見刊。不過,後來筆者卻把長三千餘字的原稿在自己的網誌上發表了。
由這裡見到,在紙上傳媒裡,意義從開始產製的那一刻開始,就已經有點不由自主,要順應傳播者或把關者的特定意圖(如要「師出有名」)或技術問題(如要自限文章字數),順應了這些,文本的生產倒是相對自由的,但這是以筆者個人的樂評書寫經驗而言,卻未知其他經傳統媒介進入中介過程的文本,在生產過程裡會有多少自由?
相對而言,網誌的書寫委實是自由得多,事實上也有人認為網誌有三個特點:「一是網絡時代的個人『讀者文摘』;二是以超級鏈接為傳播工具的網絡日記;三是新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新學習方式的代表。網友甚至還認為,博客代表着『新聞媒體3.0版』:舊媒體(Old media)→新媒體(New media)→自媒體(We media)。」2
以筆者那個網址為http://mimimido.cublog.cn/的網誌為例,文章共分五大類:「棋」、「樂」、「隨筆」、「韻『語』文」、「數中有生趣」,其中不少題材絕對是難以出現在傳統媒體上的,例如介紹下黑白棋竅門或介紹日本將棋的文章、以至很多智力遊戲諸如「華容道」、「扭計骰」的解法的研究文章,俱是很好的例子。又比如網誌裡有多篇文章分析音樂旋律的巧妙結構,其中輔以許多譜例,這也是一般傳統紙上媒介所難以容納得下的書寫方式。
還有許許多多題材,比方說在筆者個人網誌上那些介紹辨別粵語聲調方法的文章、對個別粵語老歌的考證文章等等,它們是可以完全自由地發表在網誌上,但假如想拿去傳統紙上媒介發表,百分百會被投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