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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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8 08:13:34
羅文不喜歡別人說他乸,他會發噱發嗲反駁:「佢地話我乸,我好乸麼?」有人問他:「你到底是不是男人?粗口都唔識講。」他會很介意,在家中苦練粗口。不過若讚他夠姣夠妖,他就非常受落。他披着斗篷唱《小李飛刀》,形象深入民心,小孩子也會披張被扮他搞搞笑。他一直以自己早在七十年代已走姣妖路線感到自豪:「當年我從日本回來,已經學澤田研二作中性打扮,嘩,幾前衛呀,剷陸軍裝,左耳戴五隻耳環,右耳戴三隻,著皮褸掛鐵鏈,後來好多人都這樣穿,我是第一個。」他後來rap《激光中》、唱內容露骨的《波斯貓》、拍露臀寫真,在在都是姣妖的始創之舉,真可說是「前無古人,後有摹仿者(佼佼者為盧海鵬)。」由於羅文打扮舉止姣妖,不少人對他的性取向很好奇,他不止一次說過:「有人說我不喜歡女孩子,不論你們怎樣猜想我,也不會有機會證實。」別人常問他喜歡怎樣的女人,他說:「我喜歡女人有艷光,嘴唇有肉,五呎三、四吋,身材一定要好。」三十年來背誦如流,品味沒怎樣變過。14
所謂「姣」、所謂「妖」,是人們沒法找到恰當的新鮮語匯來描述這些酷兒表演,只好借用一些近似的字詞,但就如
《明報周刊》這段文字裡,還提到:「不少人對他的性取向很好奇」,其實,在同一頁裡的「緋聞篇」,就指出1989年的時候,「羅文對新秀林漢洋照顧有加,為他作曲及監製唱片,兩位男子因而傳出緋聞……」而在1996年的時候則「有傳聞十多年前已跟男人於酒樓擺酒結婚,但他作出否認。」
筆者早前瀏覽網上的維基百科網頁,在羅文的條目裡,曾有描述他的性取向,又有一條注釋是「羅文有三位男知己相伴一生」,但最近(
圖一
圖二
估計這是有些人出於對羅文的「愛護」,修改了這些內容。但這也正好反映,同性戀以及許多性小眾,很易被污名化,所以有關羅文在這方面的「傳聞」,「愛護者」覺得還是使之消失為宜。
筆者翻查過不少羅文去世後的報刊報導,似乎都出於這種「愛護」,介紹他生前的情史,都只有異性戀,不見同性戀,其中或可以《星島日報》在
可是,也偶然有一些報導是讓人有同性戀的聯想的。比如《明報周刊》就曾有一小段以「三知己伴一生」為標題的文字,謂「羅記一生人曾對外宣稱有三名同性知己助手……」15而
00年,政府研究同性戀合法化,女記者被派往問羅文的睇法。如此敏感的話題,女記者心想,崩口人忌崩口碗,實被羅文鬧啦。怎知,羅文卻出奇地和顏悅色,還快人快語:「梗係好啦,係我地嘅權利嘛!」之後又改口說:「同性戀都應該有佢地嘅權利。」可見羅文直腸直肚,沒有機心。十多年前,羅文曾被傳與「男友」結婚擺婚宴,他前衛地笑指,只要你情我願,男婚男嫁,也無問題。「同性戀者心理是抗拒女人,迫他也沒有用,有時心理一世也不會變,時代已轉變,大家不要對同性戀大驚小怪了。」對於同性戀,羅文一直高調支持。「同性戀者有自己的私人生活,是自己的愛好,他沒有騷擾你,又與你何干呢?」「如果我是同性戀者,我不會公開這件事,始終應該保持一些……一些形象嘛!……」
文中一句「快人快語」,暗示羅文反應過快,間接認了。這報導手法是含蓄的,具有「羅文是不是同性戀者……你明白啦」的意味。
印象中,羅文從沒有公開承認過自己是同性戀者。比如說1385期的《明報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