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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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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8 08:13:34

 
後篇 羅文的性取向及其他
 
  早前閱讀洛楓的新著作《禁色的蝴蝶:張國榮的藝術形象》,書中的註腳指出:「羅文是除張國榮以外另一個值得深入研究的酷兒表演者,他的貢獻有歷史開拓意義,可惜由於坊間於他的書刊資料、錄像及訪談紀錄等非常缺乏,難以整合全貌,實在可惜。」13這一註腳提醒了筆者,環顧坊間,已故的歌星裡,有關張國榮、梅艷芳或鄧麗君的書籍繁多,但羅文作為香港粵語流行樂壇的第一代巨星,身故後竟真是不大見到有關他的論著,那確是不大正常的。2007年十月開始,在香港文化博物館舉行的「羅文歌演藝藏品」展覽,算是一次補償,期望在這個展覽之後,會見到有關羅文的論著面世。
 
  羅文的酷兒表演,深入人心,回顧《明報周刊》在羅文剛去世時所編製的特輯,有一節為「姣妖篇」:

 

  羅文不喜歡別人說他乸,他會發噱發嗲反駁:「佢地話我乸,我好乸麼?」有人問他:「你到底是不是男人?粗口都唔識講。」他會很介意,在家中苦練粗口。不過若讚他夠姣夠妖,他就非常受落。他披着斗篷唱《小李飛刀》,形象深入民心,小孩子也會披張被扮他搞搞笑。他一直以自己早在七十年代已走姣妖路線感到自豪:「當年我從日本回來,已經學澤田研二作中性打扮,嘩,幾前衛呀,剷陸軍裝,左耳戴五隻耳環,右耳戴三隻,著皮褸掛鐵鏈,後來好多人都這樣穿,我是第一個。」他後來rap《激光中》、唱內容露骨的《波斯貓》、拍露臀寫真,在在都是姣妖的始創之舉,真可說是「前無古人,後有摹仿者(佼佼者為盧海鵬)。」由於羅文打扮舉止姣妖,不少人對他的性取向很好奇,他不止一次說過:「有人說我不喜歡女孩子,不論你們怎樣猜想我,也不會有機會證實。」別人常問他喜歡怎樣的女人,他說:「我喜歡女人有艷光,嘴唇有肉,五呎三、四吋,身材一定要好。」三十年來背誦如流,品味沒怎樣變過。14

 

  所謂「姣」、所謂「妖」,是人們沒法找到恰當的新鮮語匯來描述這些酷兒表演,只好借用一些近似的字詞,但就如游靜老師在課堂上說的:「語匯越少越易被主流意識所操控!」比如「姣」與「妖」都不是正面褒揚的詞語,都是帶貶義的,也就是說,羅文這些具開拓意義的酷兒表演,一直被主流傳媒貶抑。

 

  《明報周刊》這段文字裡,還提到:「不少人對他的性取向很好奇」,其實,在同一頁裡的「緋聞篇」,就指出1989年的時候,「羅文對新秀林漢洋照顧有加,為他作曲及監製唱片,兩位男子因而傳出緋聞……」而在1996年的時候則「有傳聞十多年前已跟男人於酒樓擺酒結婚,但他作出否認。」

  筆者早前瀏覽網上的維基百科網頁,在羅文的條目裡,曾有描述他的性取向,又有一條注釋是「羅文有三位男知己相伴一生」,但最近(2008513)再登進去,「羅文有三位男知己相伴一生」的注釋鏈接已經失效(見圖一),而有關「性取向」的段落,亦已被刪去,但是,偶然在搜索引擎上發現還可見到「性取向」的條目的殘存痕跡(見圖二)。

 

圖一

 

 

圖二

 
 

 

  估計這是有些人出於對羅文的「愛護」,修改了這些內容。但這也正好反映,同性戀以及許多性小眾,很易被污名化,所以有關羅文在這方面的「傳聞」,「愛護者」覺得還是使之消失為宜。

 

  筆者翻查過不少羅文去世後的報刊報導,似乎都出於這種「愛護」,介紹他生前的情史,都只有異性戀,不見同性戀,其中或可以《星島日報》在20021019的報導為代表文章,它的標題是「羅文戀戀八段情」,這八段情,頭兩段是指與沈殿霞和李美鳳的傳聞,第三段是指愛投資買樓,第四段是愛靚,第五段是愛犬,第六段是愛忠心老工人,第七段是愛翡翠,第八段是愛紫色。這裡,戀異性戀物戀畜都有,獨是不見提到有關同性戀的傳聞。

 

  可是,也偶然有一些報導是讓人有同性戀的聯想的。比如《明報周刊》就曾有一小段以「三知己伴一生」為標題的文字,謂「羅記一生人曾對外宣稱有三名同性知己助手……」1520021025出版的《忽然一周》,則有一篇標題為「羅文:同性戀與你何干?」的文章。其中有這樣的描述:

 

  00年,政府研究同性戀合法化,女記者被派往問羅文的睇法。如此敏感的話題,女記者心想,崩口人忌崩口碗,實被羅文鬧啦。怎知,羅文卻出奇地和顏悅色,還快人快語:「梗係好啦,係我地嘅權利嘛!」之後又改口說:「同性戀都應該有佢地嘅權利。」可見羅文直腸直肚,沒有機心。十多年前,羅文曾被傳與「男友」結婚擺婚宴,他前衛地笑指,只要你情我願,男婚男嫁,也無問題。「同性戀者心理是抗拒女人,迫他也沒有用,有時心理一世也不會變,時代已轉變,大家不要對同性戀大驚小怪了。」對於同性戀,羅文一直高調支持。「同性戀者有自己的私人生活,是自己的愛好,他沒有騷擾你,又與你何干呢?」「如果我是同性戀者,我不會公開這件事,始終應該保持一些……一些形象嘛!……」

 

  文中一句「快人快語」,暗示羅文反應過快,間接認了。這報導手法是含蓄的,具有「羅文是不是同性戀者……你明白啦」的意味。

 

  印象中,羅文從沒有公開承認過自己是同性戀者。比如說1385期的《明報周刊》(1995528)由君紅所做的一次羅文訪問,屢次旁敲側擊,羅文都沒有承認過(順帶指出,上引《忽然一周》的文字的後半部份的內容,跟君紅的訪問文章是雷同的!)。所以,筆者本文也只能推測他可能是,也可能不是。然而假如他是,那麼他不願「出櫃」,亦是人之常情,因為很多沒有羅文那樣知名而又確是同性戀的人士,尚且基於社會的敵意而不輕易「出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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