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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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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8 10:15:56

 
  林夕在是期的《明周》寫道:

  今夜聽黃耀明翻唱顧嘉煇寫的老歌《明日之歌》,那些重複句「我去了,我去了」「分別了,分別了」寫起來一次又一次的不捨情緒,唱起來有一層更上一層樓的悲涼。

  重複本來是一種很常見的文學手法,啊,說文學,如今是會嚇跑大眾的。

  我受過的冤屈是曾經給陳慧琳寫過一首叫《我要看齣戲》的歌詞,我故意不斷寫着我要看齣戲、我要看齣戲、我要看齣戲, 然後寫到連家具都願意戲給對方作為交換,只求與對方一起看齣戲,所以我要看齣戲用得愈多,愈能讓人感受到那份單戀到歇斯底里的絕望與可笑。我還以為那是一首創新之作呢。

  但得來反應是行貨,懶惰,給周凡夫之類看見,更會得到畜牲填字的評論。這樣惡毒的話,的確出自不大聽流行曲他老人家對流行歌詞的蓋棺定論。

  重複就是劣貨?香港人不愧是經濟動物,我買你三百字,你得給三百字,最划算是連副歌都不好重複,才算貨真價實。

  我無意為自己翻案,我依我偶像魯迅做人,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聲名於我何有哉?我只是關心大眾對大眾文化的欣賞能力。啊,更深層次一點的畫意,書法家背後的心理境界,沒有以劇情為主的劇場表演或電影,我們如果連重複的魔力都不耐煩,西九會不會淪為一個商場?

  讀林夕此文,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八十年代,林夕尚未出道的時候,也曾為林敏驄的詞作而為文探討過與疊字、疊句、疊章的相類問題,不過急切間要找回這篇文字卻又找不回來。實在,用字用句用段重覆,有時是刻意的,等於拙作「匆匆十載如曇,綿延百載酸鹹」的「載」字,亦此類也。其實,創作者的用意,常被忽略,等於潘源良的《數字人生》,多填了幾個數字,都被人說躲懶,甚省工夫!

  要提醒一下林夕,那位愛罵流行曲寫詞人幹的是「猩猩排字」工作的評論家是梁寶耳(還有一個筆名叫「程逸」),而不是周凡夫。雖然流行音樂界與正統音樂界通常河水不犯井水,但既要指名道姓,也該認認真真指得出正確的名字,莫損害流行曲填詞界認真創作絕對負責任的態度與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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