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分类:
2006-10-04 14:28:56
「你寫《壞女孩》、《我要》、《冰山大火》之類的歌曲,可有自己的原則?」
那次,我在電話中訪問林振強,這樣的問他,而他的答案是:
「當然有,寫出來不可以太核突粗魯,要予人『靚』的感覺,像去年『皇妃』的歌曲,我沒聽過,但看過歌詞,感到唱出來是不會『靚』的。至於怎樣才算太核突、很難聽,我也很難告訴你……」林振強說到這裡,思索了好一會才說:「嗯,好像連『陰道』、『陽具』呀等等都寫進歌詞,便是太核突,很難聽的,毫無美感。」
所謂盜亦有道,愛寫情慾歌曲的林振強,也有他自己的尺度、原則,追求情慾描寫上的美感。只是他的原則與尺度,置在華人社會中,並未廣為接納,況且,正如筆者所說,歌曲這種形式,一涉及情慾,就很容易淪為渲染有性無愛,意識頗不良。
林振強也曾很疑惑的對我說:「有些人教說意識不良,究竟這些歌曲裝載了些甚麼意識能稱作不良,而他們認為會令人想入非非,這又怎樣,我相信,一個正常人,聽這些歌絕不會有任何壞影響,若聽了這些歌曲而居然出街強姦女性,那人亦已是心理變態的了!」當日我聽後一時也辯答不出來。
其實,深受西方思潮影響的林振強,對情慾歌曲敢寫敢認,這一點遠勝另一些填詞人寫了這類歌曲又千方百計去狡辯所寫的不是情慾歌曲,後者是太虛偽,而且顯得猥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