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分类:
2006-09-23 09:01:39
都說「相見好,同住難」,我說,「同廈」亦「難」。事實上,從一座大廈裡,各個業主對公共設施的愛理不理,就知道人是多麼自私,又是多麼難於團結的。
比方說政府下了維修令,業主法團緊急召開業主大會商議,十伙有八伙派代表出席已很好,通常十伙約只能有五、六伙出席,甚至更少,然後還要在開會途中,某些與會者需早退:「你們有何決定,我都贊同,對不起,要先走了。」
又如到了要科錢維修,又總有好幾戶人家不願科錢不肯出錢。又不是黑社會,這些爛賬真不知怎樣去收!他們待得知如不科款,日後會把欠款記在田土廳,他日賣樓,得連息清付才能賣出,這時才乖乖的奉上款項。這算是「不見棺材不流淚」吧。
記得當年住唐樓,沒電梯的那種樓宇,初時以為空前大團結,一提出申請煤氣供應,整座唐樓有近半數住戶聯名;誰知煤氣公司來看後寄來估價單,原先想申請的住戶不少都打退堂鼓──貴啊!然而由餘下的住戶分擔安裝總喉費用,那就更是昂貴,是數倍的吃力。
結果各戶繼續忍受送石油氣工人因太辛苦而禁不住發出的怒吼,甚或得接受工人嫌高不送貨,只放在地下,由戶主自己抬着走七、八層樓梯的額外運動。其後,石油氣公司乾脆收「上樓梯附加費」,這些附加費長年累月的加起來,也夠當初科款安裝煤氣總喉了。
同廈難,也難在各人想法不一,視野闊窄不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