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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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8 08:40:41
英文副詞的形式對中文的為害尚不顯著,但也已經開始了。例如這樣的句子:
(一) 他苦心孤詣地想出一套好辦法。
(二) 老師苦口婆心地勸了他半天。
(三) 大家苦中作樂地竟然大唱其民謠。
「苦」字開頭的三句成語,本來都是動詞,套上副詞語尾的「地」,就降為副詞了。這麼一來,文意仍然清楚,文法上卻主客分明,太講從屬的關係,有點呆板。若把「地」字一律刪去,代之逗點,不但可以擺脫這主客的關係,語氣也會靈活一些。
有時這樣西化副詞的片語太長,例如「他知其可可為而為之地還是去了赴約」,就更應把「地」刪掉,代之以逗點,使句法鬆鬆筋骨。目前最濫的副詞是「成功地」。有一次我不該為入學試出了這麼一個作文題目:「國父誕辰的感想」,結果十個考生裡至少有六個都說:「國父孫中山成功地推翻了滿清。」這副詞「成功地」在此毫無意義,因為既然推而翻之,就是成功了,何待重複。同理,「成功地發明了相對論」、「成功地泳渡了直布羅陀海峽」也都是饒舌之說。天下萬物,凡做到的都要加上「成功地」,豈不累人?
白話文一用到形容詞,似乎就離不開「的」,簡直無「的」不成句了。……英文裡,形容詞常用的語尾有 –tive,-able,-ical,-ous 等多種,不像在中文裡全由「的」來擔任。英文句子裡常常連用幾個形容詞,但因語尾變化頗大,不會落入今日中文的公式。例如雪萊句子:An old, mad, blind, despised, and dying King 一連五個形容詞,直譯過來,就成了:「一位衰老的、瘋狂的、瞎眼的、被人蔑視的、垂死的君王」,一碰到形容詞,就不假思索,交給「的」去組織,這正是流行的白話文所以僵化的原因。…學會少用「的」字之道,恐怕是白話文作家的第一課吧。
且舉何其芳《雨前》文中兩個片段:
(一)最後的鴿群…也許是誤認這灰暗的淒冷的天空為夜色的來襲,或是也預感到風雨的將至,遂過早地飛回它們溫暖的木舍。
(二)白色的鴨也似有一點煩躁了,有不潔的顏色的都市的河溝裡傳出它們焦急的叫聲。
第一句至少可以省掉三個「的」。就是把「灰暗的淒冷的天空」改為「灰暗而淒冷的天空」,再把「夜色的來襲」和「風雨的將至」改成「夜色來襲」、「風雨將至」。前文說過,中文好用短句,英文好用名詞,尤其是抽象名詞。「夜色來襲」何等有力,「夜色的來襲」就鬆軟下來了。
第二句,「白色的鴨」跟「白鴨」有甚麼不同?「有不潔的顏色的都市的河溝」,亂用「的」字,最是惑人。此句原意應是「顏色不潔的都市河溝」(本可簡化為「都市的髒河溝」),但讀者同樣會念成「有不潔的、顏色的、都市的、河溝」。
目前的形容詞又有了新的花樣,那便是用學術面貌的抽象名詞來打扮。再舉數例為證:
(一)這是難度很高的技巧。
(二)他不愧為熱情型的人。
(三)太專業性的字眼恐怕查不到吧。
「難度很高的」是甚麼鬼話?原意不就是「很難的」嗎?同理,「熱情型的人」就是「熱情的人」;「太專業性的字眼」就是「太專門的字眼」。到抽象名詞裡去兜了一圈回來,門面像是堂皇了,內容仍是空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