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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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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IT职场

2013-04-09 14:13:48

 

 


 

  本文於昨天發表在《信報》「影音地帶」版「詞話詞說」專欄,見報標題是「莫要把小孩和污水一起倒掉」。

 

  《夜話港樂》,內地人何言寫的書,那「港樂」自然不是港人習慣所指的香港管弦樂團,而是香港的流行音樂。香港大陸兩地用語常見字同義異,此亦一例。此書封面還有一句浮誇之語:「有粵語歌就不會有世界末日」。苦笑的是,粵語歌在它的產地卻頗沉淪,正有遭九十後見棄之虞。

 

  我們的九十後若有某天忽然想親近認識一下粵語歌,《夜話港樂》會是很好的入門讀物。就說筆者,之前有好幾年只鑽粵語歌的故紙堆,不問當代粵語歌壇之事,而今閱此書,便很快重新認識到那幾年間陳奕迅、楊千嬅、古巨基、何韻詩、謝霆鋒、謝安琪等歌手做出過甚麼貢獻。

 

  不過,對那些斤斤計較香港粵語歌「詞大過曲」的樂迷來說,見此書會再氣結不已──又是一本詞大過曲的東西!書中說林夕,說黃偉文,甚而談十位知名的香港歌手,都是從歌詞及詞人的角度切入的。再三想來,「詞大過曲」有何不好?從宋代至清朝,中國歌樂的主流就是詞為主,曲乃隨從。「詞大過曲」這粵語歌的特色,正說明在上承深厚的中國音樂文學傳統啊!再理想些是讓曲因詞而生,讓音樂的特色也只此一家,舉世所無。

 

  對於此書,內地網民頗有痛批者。像「豆瓣」網頁中有網友「奇零獸」批此書謂:「抄一點背景資料+抄一遍粵語歌詞+用普通話抄寫一遍歌詞+喊口號=樂評」,但見附和者眾。然而這批語不大妥貼,因為這書重點並非寫樂評,而是說些香港詞人和歌手之間的互動故事。再說,像下面的描述:「……《潛龍勿用》,林夕的詞與謝霆鋒的曲,加上電結他與架子鼓融合弦樂,排山倒海的控訴成為此曲最堅實的力量……全曲當中,謝霆鋒留出大量的空間給弦樂和重金屬搖滾發揮出結合在一起的獨特魅力,而且層次感鮮明,讓聽眾欲罷不能。」要是由本地樂評人如馮禮慈、袁智聰等來談《潛龍勿用》的音樂部份,大抵寫法亦相近。這樣的音樂文字,書中並不缺乏,所以如果簡論之為「抄歌詞喊口號=樂評」,未免欠準確,也欠公允。

 

  不過,內地人來談香港詞人、歌手,由於時空隔閡,難免出錯,尤其當何言說到筆者最熟悉的八十年代香港樂壇。

 

  何言謂八十年代的香港樂壇是「二林一黃」的局面,指的是林敏驄、林振強和黃霑。那真是大大失實,置潘源良、潘偉源兩位於何地呢?說八十年代的香港重要詞人,初期有「雙林」,中期有「雙潘」,後期有「雙周」(周耀輝、周禮茂),六人都不可不提。何言還說「林夕在1985年寫給鍾鎮濤的《曾經》,是他第一首發表的詞作。」這說法並不準確。《曾經》並不是「特地寫給」鍾鎮濤的,它本來是非情歌填詞比賽的參賽作品,掄元後獲安排由阿B錄唱而已。書中又說到當初Raidas成立,蔣志光本來也有份參與。這說法也不準確,向黃耀光求證過,蔣當時是他的助手,卻談不上跟Raidas有關係。何言提到《別人的歌》寫的是「酒吧歌手」,但其實林夕寫的是「夜店歌手」,八十年代的時候,香港的「夜店」與「酒吧」的性質是有分別的,不宜混為一談。

 

  書中有這點點的不確,只是說明看書從來都不要盡信書,但也不宜因點點小疵而把書本完全否定,事實上即使黃霑寫的流行曲論文都有不是之處嘛。筆者總記著北方人的俗語:莫要把小孩和污水一起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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