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歡把歌曲分得過份分明,因為不論作的難度及唱的難度有何不同,我們對歌曲的看法,必須剔除高級、低級的「偏見」,才可以袒開胸懷,接受同一類的文化作品,讓音樂文化更普及。
我罵那些自鳴清高的,算是罵得最頻密的了,甚至在面對他們那些自封高級的人士面前,我也有忍無可忍的說法。也許,也許我不被視為高級,故此我開罵是麼?我答你:決不是!因為我認為,歌曲根本沒高低之分,只有歌詞,還可從內容鑑別。故此不被視為高級,我自己倒是心安理得。
向來高低二字,用在音樂上,都是指唱的難度、奏的難度。我的主張是:難度高,不等於高級,這裡只有曾否受過訓練的分別,而沒有這個曲易演,而為低;那個曲難奏,便是高的問題。要是從這個角度去格定,這麼一來,民歌如何?兒歌如何?這些,難道不是文化,不是音樂麼?
必然是由於我自己的背景,故此大力反對。把音樂分做高低級。我一直活在民間,不常到學院走動,因此從來都不是個學院派。可是,我也聽古典音樂,也聽民間音樂,也聽地方戲曲,也聽舶來品。幾乎是,凡是音樂歌曲都聽,這是我一向不偏幫那一派,不刻意鍾情某一類。也許正是這樣,我不認為音樂有高級低級之分,重要的只是歌詞。連歌者都沒這種責任。因為歌者的責任是演繹歌詞。歌詞要淫,他唱起來只好淫;歌詞要演鄙俗,他也只好也隨之鄙俗。
歌詞絕對要負起高低的責任,因為歌詞講內容,更具體呈現主題。
實際在那裡:學院派的「勢力」都很大,也最易取得勝利。因為最致命之處,是他們要說:「你懂麼?要你懂,那裡還需要我?你懂甚麼?哪一間音樂專科畢業的?修了甚麼?」於是盧沾等等,立刻低級起來。但是求求大師:不要扮上帝,讓我們多些選擇,讓音樂文化更普及些,好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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