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樂壇有一個知名度很高的人,受邀到亞洲一個國家擔任一次歌曲比賽的評判,然而乘興而去,敗興而回,因為當地的觀眾及一般記者,都不同意他的給分,故此他這一去,倒是在輿論喝罵聲中,返回香港。
儘管他一直不提一句,不反駁一句,可是他實在是很氣悶的。說起來,是兩年前的事了。
這件事,香港流行曲樂壇中人,知之甚少,恐怕我是其中一兩個清楚的。這令我想到:同是歌曲,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來評價,所得的「給分」,就必然有些差異。這個現象,我是很有深刻體驗的。
這幾年間我常受邀擔任有關音樂活動的評判。甚至去了別的國家,躬逢某些國際音樂盛會,作為香港唯一的代表擔任評判。可是我每次坐在評判席上,都真有點小心翼翼。
以下一段話,我今年春天說於某學校的填詞比賽上:「實在我們有幾怕:一怕自己精神狀態不理想,沒有準確公允地給分數,這樣會令年青的新人因落敗而損害了自信心;二怕參賽水平參差不大,不知應如何取捨;三怕詞好曲好唱不好,不知應從哪個角度給分數;四怕水平甚低,選了冠軍而令對方自以為是;五怕,是最怕:怕歌詞無病呻吟。」
其實還有二怕,沒辦法說得出口:一是怕其他評判不是評判料子。二是怕大會早有內定人選,找評判坐着是充場面做假見證。兩者最常發生在國際性的賽事上;來當評判的人可能是某贊助商等機構某高級職員,特來遊埠亮相,多於當實質評判工作;其次,大會以國家利益為前提,冠軍獎早內定了給友邦代表。
另一怕是前文所述:遠去外國當評判,結果因自己觀點,與當地大部分的人,有絕對差別,而你給的分數不是最高,便是最低,這樣,當眾「出醜」還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些無聊的辱罵,到機場登機離去前,還給當地人認出,而直指閣下的鼻子講粗言。
只有後者我未遇過,其他的情況,都是有可能發生的。故此每次當這類評判,總是以一頭大汗,作為最佳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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