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文史知識》一一年九月號,有齊冲天撰文說「談貓和虎──以生活證語源」,其中說到在漢語裡,老虎與野豬鬥,便是「豦」。他引《說文》謂:「豦,豕、虍之鬥不解也。」又謂《說文解字》的注家朱駿聲認為野豬和老虎是不會相鬥的。但實際上,在遠古時代,野豬和老虎是常常互鬥的,先民們正是見多了,造出了「豦」這個字。
由「豦」延伸開去。「劇」有劇烈、急劇之意,其字的原意是要舉刀槍作豕、虎之鬥,甚至「戲劇」也往往是強調情節上的衝突。「據」與「躆」是手或腳具有力的依據。「懅」是內心懼怕或羞慚。「遽」是行動急促,亦有立即之意。還有,幽默可笑則是「發噱」或「噱頭」。
從來沒有多翻一會《說文解字》,現在讀齊先生的大文,長見識了。可惜,暫時沒法查找得到「豦」字在粵語裡應讀甚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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