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往太空館聽廣東音樂講座,講者是白得雲,嘉賓是余其偉。聽後有兩大得着,一屬喜,一屬悲。
座上,白得雲提到上世紀二十至四十年代,廣東音樂最興盛的時候,當是除了江南絲竹外,中國最具影響力的地方民間音樂,尤其在上海、北京、天津等大城市,都有無數人喜歡廣東音樂。聽得此言,筆者倒是想到,那時廣東音樂唱片不斷推出,根本就是一種熱門的「流行文化」,又想到那時連在上海都可以聽到香港的電台廣播,南方的廣東音樂成為時髦音樂,毫不出奇。此是使筆者喜悅之一得。
其二是講座提到音律之戰的問題。此是使筆者感到悲哀之一得。
余其偉謂,面對大樂團的「十二平均律」主流律制,他應邀參演高胡「協奏」一些傳統廣東音樂如《平湖秋月》時,應是下意識地有個傾向要奏回傳統的廣東民間七平均律,游離於主流律制之外,但當然這只是傾向,總不能完全「我奏我的,大樂團奏大樂團的」。可是當要奏那些當代的粵樂協奏曲作品諸如《粵魂》,就只能夠完全向主流律制「投降」。余氏又說,他這一代在成長的歲月,尚能親沐傳統廣東民間七平均律的「語境」,因而才能掌握這種傳統律制,可是新一代的樂人一開始學音樂就處在「十二平均律」的「語境」裡,民間音律完全被「消聲」,根本就不會有「音律之戰」的問題了。
白得雲亦謂,其實香港本土的音樂教育,根本容不了向中小學生提及有十二平均律律制以外的樂律的,所以,向學生介紹廣東音樂,以獨特的廣東七平均律演奏的乙反調作品如《雙聲恨》、《昭君怨》是不可以介紹的,因為其非十二平均律律制違反了當局的課程「遊戲規則」,那「規則」是只讓學生認識屬十二平均律的音樂作品!
這其實是另一種「語言戰爭」啊!而主流而強勢的十二平均律看來無堅不摧,何況處處得到權力的祝福。誰來撐傳統的廣東七平均律?誰來救「乙反調」之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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