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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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0 07:40:02
在書的第九章裡,說到漢代音樂裡「弄」字的含義。據云,「弄」本意應指音樂演奏,但是在漢代相和諸調裡則把它與「弦」,亦即弦樂器的演奏區別開來,特指管樂器笙、笛、箎等的演奏。其中又以笛最為重要,而且有時會有三種不同音高的笛子,分別稱為「下聲弄」、「高弄」、「游弄」,「下聲弄」指低音笛,「高弄」指高音笛,「游弄」指可以變調的笛。三者連稱簡化為「高下游弄」。筆者由此聯想到後來的《梅花三弄》這個古琴曲曲名,傳說原本乃是笛曲,當代也真有藝人把這古琴曲調改編成笛曲。而這《梅花三弄》的「弄」字,與笛子的關係亦極密切。
同一章裡,也解釋了不少漢代的音樂用語。其中關於「艷」,相信也最易使今人誤會或不解。原來,「艷」,大多是置於樂曲之前,起到概括和提示樂歌內容的作用,宛如樂曲的引子或序曲。同時,「艷」是一種音樂、舞蹈。作為音樂或曲調,它大多具有宛轉激越、悠揚流麗的情調;作為舞蹈,它又大多具有艷麗華美、瀟灑蘊藉的風韻,兩者配合,既有舞姿和節奏,又有形象和伴奏,把樂歌表現得完美而淋漓。
對於漢代歌詩,作者趙氏的一項觀察是:甚多悲傷之作!他認為,漢代歌詩之所以充滿這樣多的悲歌,除了漢人有強烈的人生短促的生命意識之外,還因為他們同時體會到現實生活中的無數痛苦。
對筆者而言,最感興趣的是書中說到漢代已經有「說唱藝術」,像《東門行》、《孤兒行》、《陌上桑》、《焦仲卿妻》等「故事詩」,其實就是漢代的民間說唱作品。趙氏認為,這些歌詩用的是「相和」形式,這種說唱有豐富的演唱手法,一人唱,多人伴唱或伴奏,可以容納一定的故事內容,而這也能更好地吸引觀眾。由於它是一種比較複雜的演唱,所以受到音樂演唱的限制,不可能像一個行吟詩人那樣無止境地演唱下去,因而在有限的篇幅中用戲劇化的方式表現其情節衝突是不可少的表述技巧。
以《陌上桑》為例,其「歌詞」就特別適合這種演唱的。它選取了一個典型但不複雜的故事,從而可在有限的篇幅裡突出了可感可視的人物形象的塑造。全詩根本沒有把故事講完,只是集中地表現了其中的三個場景,但是給人留下的印象卻是極其鮮明的。趙氏稱這種敘事方式為「片斷敘事」。而上一段提到的其他幾首作品《東門行》、《孤兒行》、《焦仲卿妻》採用的亦是「片斷敘事」。
如此看,我國的說唱表演,原來早於漢代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