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周末,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在文化中心辦了一個研討會,而筆者獲邀宣讀了「從袁枚到羅文」這篇論文,在自由討論的時間裡,有聽眾指出,其實關於同志應否「出櫃」的問題,是涉及道德批判的。說起來,筆者近日也在別的地方見到「道德」二字。
那是何建宗在《文化現場》雜誌裡的一篇「本地樂隊的數碼起義」,這樣的寫道:「一種泛道德化的批評,才是淹死樂隊音樂的主因。只要樂隊接拍廣告,不論產品為何物,都是出賣音樂。當一條龍式音樂工業,碰上將一切與道德批判捆綁的文化,一股商業與文化共構的阻力就此形成。在此窘局中,一隊本地樂隊該怎樣存活呢?」
「道德」二字,在文化批評的領域裡,從來都不是好角色,總是個大奸角。只是平常日子,我們卻會很不自覺的就掉進「道德批判」的陷阱。
當然,我們也該提防另一極端,以至認為凡「道德」的「審判」都是不好的。
這裡我想起最新的一部《蝙蝠俠》,結束時蝙蝠俠為了維護雙面人原本所具有的富於道德感召的正面形象,甘願背上黑鍋,被警察追捕。顯見道德這東西絕不可廢,只是它常常過份枷鎖人的靈魂!我們在這方面又要善於跳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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