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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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9 08:13:55
翻開了一冊比較舊的音樂文集,是程雲著的《洞簫哪裡去了──民族音樂論文集》(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8月第一版),內裡有一篇文章題為「繁難的理論與多彩的實踐──也算參與『七平均律』的討論」(書中頁168~178)。昔日大抵還不明白有關「中立音」的問題,這篇文章肯定是在翻閱時跳過去了,所以全無印象。今天重讀,卻發現是自己讀過的談「中立音」的眾多文章之中,說得最簡明扼要的。
以音分值(把一個八度分成1200音分)來說,程氏說得極簡明,小二度是100,大二度是200,小三度是300,至於「中立音」,是小三度的中間音構成的,故此它的音分值是150!
據程氏說,在波斯(今伊朗)民間音樂中,這些「中立音」給稱為「中指音」,也稱「波斯中指音」。不過,據云伊朗人說它是「從中國來的」。想起來,在合尺線裡,乙反兩個音恰好都是須用中指來按音的。而「中立音」的位置則恰在食指、無名指兩個音的居中位置,亦與「中」字有關。
程氏文中有一個圖表(書中175頁),很簡潔地讓我們清楚比較幾種樂律的歧異的地方(按:筆者修正了表中兩個數據,一為三分損益律裡的ti音,原表數據為1100,修正為1110;另一為民間七律裡的中立音ti音,原表是1080,修正為1053):
表中所指的「民間七律」,就是從北方到南方都盛行的七聲音階──宮、商、角、徵、羽再另加兩個「中立音」。從表中可以看到,這民間七律是以中國遠古的三分損益律為基礎,再加上兩個「中立音」(「中指音」)。
從這個簡明的圖表,可知中國民間通用的「七律」裡,宮、商、角、徵、羽五個音跟現代的十二平均律非常接近,差距最大的是角音,高出十二平均律的mi音8個音分。所以,我們應該注意到,用拉絃樂器玩傳統的中國音樂,mi音應該要稍高一點,la音亦然。至於兩個「中立音」,以十二平均律計,一個是550音分,一個是1050音分,這與中國民間七律所奏的「中立音」音值555、1053,相差不算大了,但當然最好能奏出這些差別。
如何算是相差不大呢?程氏在文中說:「超過了10個音分就不能說是『基本接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