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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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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5 06:57:43

 
  看了台灣人譯的一本Henry Jenkins(詹金斯)的著作《WOW效應:流行文化如何抓得住你》,其中的第七章「兒童、電視和遊戲」和第八章「電玩遊戲做為性別化的遊戲空間」,都很深入地談到美國的兒童讀物、兒童遊戲的文化現象。作者說的雖是美國的情況,但以此觀照華人社會,亦不無可以參考及省思之處。下面先把這兩章裡好些精彩的論點摘引,然後,再說筆者自己的小小感想。
 
  同時,一般認為兒童特別容易受流行文化的誘惑。對於媒體內容進行道德的管理,通常是假保護兒童之名提出來。(頁218
 
  ……兒童的文化究竟是兒童喜歡去消費文化,還是大人希望自己的孩子去消費文化,這點我們似乎永遠沒法判斷。我們永遠不能完全解決娛樂和教育之間的緊張狀態。(頁219

 

  逐漸的,在現實原則(reality principle)開始限制快樂原則(pleasure principle)時,孩提時代玩遊戲的「單純」享受,就成為一種「有罪惡感的快感」,而必須透過某些有更明確的目標、更是更以目標為中心的活動做為偽裝,好讓這種「有罪惡感的快感」合理化。因此父母在為小孩看電視的行為做辯解時,常常訴諸於看電視有教育上的益處,或者是看電視有「支持社會」的價值。(頁232

 

  在十九世紀時,住在邊遠地區或者住在美國農場裡的兒童,擁有無拘無束的活動範圍,面積超過二十五平方公里,或者更大……到了二十世紀初,因為社會越來越覺得兒童可以使用的空間與日遞減,另外對於兒童福利的意識提高了,於是城市裡開始蓋建遊樂場。不過,在那個時期所撰寫的自傳,則強調了空地和偏僻小巷還是有的,孩子可以宣稱這些地方是他們的遊戲環境。社會學者在寫到我童年時有著郊區的美國時,他們發現兒童享有的遊戲地區,是範圍很大的後院,面積有一至五條街那麼大;而且小的住宅區裡的街道也比較安全。到了二十世紀末,許多小孩能夠使用的,就只是他們居住的公寓裡的一至五間房間。電玩遊戲的技術則擴展了兒童想像力的空間。

  容我清楚地說明一點,我並不是主張電玩遊戲對於兒童的好處,和後院遊戲文化的有形空間相當。做為父親,我盼望我的兒子回到家時,能夠沾滿泥巴,或者膝蓋擦傷,而不是地毯被燒焦……(頁260-261

 

  ……十九世紀的「男孩文化」之所以擁有這種自由和自治,原因之一就在於男孩的活動是在一個比較大的廣闊空間裡進行,另一個原因就是男孩在大部分的情形下,可以不受到成人的監督就能佔據那個環境。十九世紀的男孩試著用間接的方式與母親切斷關係,他們逃到母親控制範圍之外的空間,參加一些自己也知道爸媽肯定不會同意的秘密活動。另一方面,做母親的很難得需要去面對這種「男孩文化」的特性,而且通常甚至連世間存在著這種文化都一無所悉。至於電現遊戲文化的存在,則是歷歷在目,它就在家裡客廳的中央,或者再怎麼樣也在兒童的房間裡。於是母親就要面對西方文化把男孩變成男人的這個崎嶇過程,這個過程也就成為公開對立的焦點,以及極度內疚和焦慮的主體。當前有人想要控制電玩遊戲的內容,這就反映出想要形塑和管控兒童遊戲文化是有著源遠流長的歷史,從「進步的美國」出現的遊樂場趨勢,以及為男孩組織像是童子軍或少棒聯盟等的社會群體開始,對於「男孩文化」裡比較激烈的特性能起緩和的作用,將之導入遊戲、運動和其他經過成年人同意的娛樂裡。(頁272

 

  男孩書裡的主角逃避了所有的家庭責任。女孩書裡的女主角卻得學著讓衝動有所節制,而且要承擔家庭和家事的職責……(頁279

 

  (為)女孩(設計)的(電玩)遊戲空間採用了比較緩慢的步調,比較沒有洋溢危險,要玩家逐步去調查、去發現,培養社會關係的意識,鼓勵去尋找秘密,以及集中在遊戲裡面人物的情緒生活。(頁290

 

  女孩在電玩的競技場裡,或許能更直接、更積極地與男孩競爭,而在後院遊戲的真實世界裡,恐怕就不可能發生了,因為真實世界裡的實際個頭大小、力量和靈活性不會影響電玩世界的結果。女孩大戰一場回到家時,衣服沒裂,眼眶沒黑,如果有的話,就會讓爸媽知道自己做了「不像淑女應做的事」。但不幸的是,就和閱讀男孩書的女孩有可能遇到「厭惡女人」的主題一樣(這種主題標誌了男孩想要脫離母親的幻想),玩男孩電玩的女孩會發現到,電玩對於女性性徵和力量的建構,在設計上是為了滿足發育前的男孩,而不是讓女孩做自己的主人。(頁292

 

  詹金斯說到兩個世紀以來,兒童的活動空間的變化,確是讓人唏噓!當城市越現代化,兒童的活動空間不但越來越小,而且當要到戶外的空間活動,則總有成人緊跟,美其名曰「親子」,或給兒童予必要的保護,但這其實反過來剝削了兒童成長時需要經歷的許多寶貴經驗,比如獨自探索及遇難題的經驗,朋儕間的社交經驗等等。記起盧國沾那一輩的人的童年回憶,總會說到他們的「街童歲月」,嗯,五十年代的香港尚可把一整條街讓兒童宣稱是他們的王國……我相信窮人的孩子是會有更自由更大的活動空間的,想想自己在六歲以前在半山的木屋區裡生活的歲月,遊戲的活動範圍幾乎無限大。事實上那時的木屋區,鄰里關係很好,所以,兒童離家遠一點去活動,父母都很放心,不用緊跟。

 

  而今新世紀,香港除了離島或郊區,窮人的孩子的活動空間都不見得多了,因為人多車多,睦鄰關係則常闕如。所謂兒童遊樂場往往都人山人海 ── 每一二個兒童就有一個家長,怎能不人山人海。注定兒童們最終都要愛上電玩愛上電腦遊戲,而加盟隱蔽一族只是時間問題。這樣的兒童成長方式好不好?而我們的城市規劃到底考不考慮兒童的遊戲需要的呢?

 

  詹金斯另說到男孩書和女孩書的文化現象。這一點看來也頗有趣而且也很為人忽略。是的,我們的性別從來都不是天生的,是後天被社會建構的,男孩書和女孩書在性別角色的建構上簡直是居功至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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