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看看地產的市道,發覺筆者現在用以存放書刊影音資料,原是先父廿多年前購下的舊房子,市值竟達180萬港元,心裡第一個念頭:要是現在把它賣了多好,可以有180萬元傍身,不但自己生活輕鬆了,太太或者都可以放下工作一些時間去專心修讀其想讀的課業。
但轉念一想,現時存放在這舊房子內的東西怎麼辦呢?租個貨倉來存放嗎,恐怕租金都不菲?而對我來說,這數以千計的書刊影音資料,還常常用得着,絕對不能頭也不回的把它們捐出去而乾手淨腳了無牽掛。人有時就是這樣負累多多而且沒法放得下!所以,180萬元也好,280萬元也好,都是只能看看卻沒法得到的虛數。而可能十年八年後,又會回落至百萬元以下,命也時也,哭不得怨不得。
大抵,也只有待到自己離開塵世,萬般不用帶走後,任由太太女兒把這些東西捐的捐丟的丟,那所房子才真的可以空無一物,隨時可以變賣,始終是前人種果後人收。
說起來,住處與舊房子的距離說遠不遠說近不近,走路快的話都要十五分鐘上下,而筆者真要常常走過去找這找那或把東西存放回去,當是運動。這其實是數年前先父離世後採取一幢房子住人、一幢房子住「物」的應對策略所帶來的煩惱,但一個「中下」產人士,並沒有條件住大房子,使人與物不須分隔,那就只好乖乖面對這種煩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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