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49998174
  • 博文数量: 4598
  • 博客积分: 58701
  • 博客等级: 大将
  • 技术积分: 48997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06-02-22 16:58
个人简介

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文章分类

全部博文(4598)

文章存档

2023年(5)

2022年(7)

2021年(10)

2020年(6)

2019年(9)

2018年(44)

2017年(82)

2016年(83)

2015年(118)

2014年(142)

2013年(205)

2012年(273)

2011年(307)

2010年(381)

2009年(429)

2008年(451)

2007年(774)

2006年(1271)

分类:

2007-02-19 10:56:07

 

  音樂藝術不會只用一個音,在一個八度內就可以分成十二個半音。所以在沒有測音儀器下,在有了標準音之後,還得再算求出其他樂音,這時便需借助其他律器,最方便的是管和弦,故在律學上便有管律和弦律。

 

  管律即以管內空氣柱的長度所定之律,兩個內徑粗細及其長度相同的管,發出的音高應該相同,而用管來定律,只需用一根管,截取一定的長度,就可以定出一個音的音高。但局限是管本身都常是粗幼不勻的,而管內空氣柱振動時,其實振動部份比管身要長;如果要用於律學計算,還必須求得管的長度與空氣柱長度之間的差數,即所謂「管口校正數」。

 

  由於以管律計算律高的不便之處頗多,因此律學計算多用弦律而不採用管律。

 

  弦律是以弦的長度所定之律,弦的音高與弦的粗幼、鬆緊、長短都有關。但計算律高,只要把一條弦線的鬆緊固定,粗幼也暫不影響音高。此時,這段弦的不同長度,就能體現不同的音高。可見,用弦來計算律高,比較管律方便得多。

 

 

 

 

 

 

 

 

 

  

阅读(1193) | 评论(0) | 转发(0) |
0

上一篇:樂律學淺談(3)

下一篇:樂律學淺談(1)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