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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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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9 10:43:52

 

 

  在這最後一篇,要特別說說我們中國音樂裡獨有的律學現象──中立音。

 

  中國古代根據五度相生法從 mi 音起繼續產生了 ti 音,接着再產生升 fa ,得出七聲音階。可是在民間的實踐之中,為旋律需要而產生另一種七聲音階制度,如把古箏和琵琶在五聲音階的基礎上,把 mi la 音重按或推按,產生了「上fa」和「下ti」音。在弓弦樂器上,則在 mi 音和 so 音以及 la 音和高音 do 這兩個小三度音程上,平均其距離,按出「上fa」和「下ti」音,這兩個音是「四分三音程」,或稱「中二度」、「中立音」,它演奏起來指法方便,聽起來比半音音程小二度容易辨別,還存在許多中國的民間音樂裡。例如南方的廣東音樂和潮州音樂也有大量地運用「中立音」,形成了獨特的音樂韻味。

 

  從樂律學的角度來看,「上fa」高於十二平均律的 fa 音而低於十二平均律的升 fa 音;「下ti」低於十二平均律的 ti 音而高於十二平均律的降 ti 音,因此,這樣的旋律用現代的十二平均律樂器來奏,便沒法奏得出這兩個音,亦影響了多聲、複調以及其他更豐富複雜的和聲技法的運用。只是,要展現地方色彩民族色彩,在演奏(唱)時適當地保留和運用這些「中立音」卻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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