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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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1 10:00:09
愛寫作詩歌的朋友總是有所追求,例如對於意象,有人就曾定出四種境界,並以四組詩句分別說明:
一 落花猶似墜樓人
二 月下飛天鏡 雲生結海樓
三 抽刀斷水水更流 舉杯消愁愁更愁
四 春蠶到死絲方盡 蠟炬成灰淚始乾
例一是直接說明某事猶如某物,例二仍是比喻,但抽掉「似」、「像」等詞,例三比例二更乾脆,索性把兩境並列,讓讀者自己把兩者的關係綴連起來,不過,這二者是起點和終點的關係,卻很清楚。例四卻是只有起點沒有終點的,作者要拿「春蠶到死絲方盡」來比喻甚麼,完全不說,全交由讀者自己聯想、尋覓。
論者以為,如例四這種意象呈現的方式,是「比」的手法中最高層次的。
不過,是否一定凡用「比」的手法,就要追求如例四那樣有起點沒有終點的寫法,才能夠顯出作品的高層次呢?我想未必,而且這樣的思想恐怕也不妥當,因為,題材往往決定手法,有些題材,根本不宜採取例四的寫法。
寫實作品,就是很明顯的例子,許冠傑的《加價熱潮》如果把終點「加價」隱藏起來以追求高層次的「比」法,那他寫出來的肯定不會是寫實諷刺作品了。又如尹光的《話畀家鄉知》,用「賦」法直數當年內地某些人對香港親人苛求的情況,很見精神面貌,但假如執意追求高層次的「比」法,則不知如何下筆,勉強寫出來亦不倫不類。
詩聖杜甫的名篇「三吏」、「三別」,也是全用「賦」法,沒有用層次較高的「比」法,但這並沒影響作品的價值和思想光輝。
說起來,有些寫實作品,本身卻是一個包含了豐富內涵的意象,其表現手法正是最高層次的「比」法,如達明一派的《十個救火的少年》便是,可是,跟以「賦」法為主的另一首達明一派作品《今天應該很高興》相比,只覺軒輊難分,沒能稱量出哪一首比另一首優勝。
寫實歌曲作品若放棄追求意象而但求寫實,其藝術水平應怎量度,是否一定比不上追求意象的作品呢?
若然,追求意象的作品,相當於這樣的尋寶遊戲:「只有起點和有限的路牌或指引,然後由讀者主動去尋寶」,當然,這會是很困難的,而讀者找到的藏寶地也未必是作者所想的那一個。然而,對於不怕困難的讀者而言,這種「尋寶」遊戲自是充滿趣味的。
相對於寫實作品而言,其實也有一種截然不同的高境界:它平實得就像你每天上街必經的一個商場,以至是你所住的樓宇,在你眼中,以為平平無奇,誰料當有個人(作者)在某有一天帶你去主動的探求一下,商場內原來別有洞天,蘊藏甚豐,又或是一幢十層高的樓宇,你住的是四樓,從沒上過五樓或以上的地方瀏覽,有一天有個人(作者)忽然引領你走上去逛逛看看,才知另有一番視野。
不是所有寫實作品都能達到這種境界的,而即使達到了,也很易為讀者忽視,因為外貌太平實,很多讀者一看以為無寶可尋,就搖頭而他顧了。在筆者印象中,鄭國江寫詞的《二等良民》,可算是達到這種境界的寫實作品。
這篇文字寫於九一年,原文是分三天在報上刊登的。現修訂整理成一篇。由於是十多年前的舊文,所舉的歌曲例子,自然只有老歌,請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