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分类:
2006-12-19 07:45:18
如前文所言,筆者聽了那些填詞前輩說要給時間和機會予這些填詞「新血」,是頗憤怒的。因為,正如張文新在那個節目裡說的:唱片是賣錢的,會讓電台公開播放的,按理應是精英分子才適宜參與唱片的製作。還處於練習期的詞人的歌詞竟可收進一張公開發售的唱片中,那多少有點說不通。
可是說不通又如何!能否晉身專業填詞人行列,甚至能否有機會和時間去「公然」地「練習」「公然」地「進步」,都跟運氣和際遇有關。且看當時一位固是有待進步的「御用詞人」,寫了十多年,依然未見有怎樣的進步,但詞仍能繼續填,命運對他實在太要好了吧。
再說香港電台的《新哥新歌》節目「御用詞人」作品研討會的第二輯。這一次則找來了區新明、因葵、陳少琪、林夕等「御用詞人」在節目中發言。
現實常常是非常諷刺的,這幾位「御用詞人」,詞寫得最好的是林夕,可是在節目中,主持人張文新卻屢次以林夕的《吸煙的女人》作為「不良文法」的例證,他在之前的一星期的節目裡便說:「《吸煙的女人》的音樂若有九十分,詞只值三十分」。這一次,他更對林夕說:「歌的音樂部份是好的,但詞則見仁見智,題材似乎很特別,但也有人認為句構有問題……」
聽到這裡我真懷疑這主持人對歌詞的鑑賞力,亦肯定過去幾年,他並沒有怎麼注意過香港業餘填詞人協會的一舉一動,《詞匯》大抵是不看的……
林夕平心靜氣的回應張文新道:
「關於看不懂可分兩種情形。有時歌詞看不明白是因為句子不通。但我自覺《吸煙的女人》全篇難以找出病句,基本上,那些看似不易明的句子,在歌詞中都已提供足夠的線索去讓欣賞者理解。過去幾年,我是業餘寫詞的,很喜歡套用新詩的技法來寫,這種作品可能有些欣賞者不習慣。經過今次教訓,我覺得需要改改這種寫法,至少不要那麼深,我現在才發現流行曲的確要聽兩三次就要很明白,不可能要求欣賞者仔細思索。其實《吸煙的女人》是為了參加比賽而寫的,而演繹的又是一隊新派組合,所以寫來很放,但其實Raidas的新唱片中,除了《吸煙的女人》,另兩首歌詞我是寫得很淺白的。」
作為剛入行的新人,林夕真是答得有理有節,使這些亂燒槍的主持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