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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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0 09:52:12
我以準備迎接一場筆戰的心情去展讀黃維樑的回信。
信中,他述說評寫《兩忘煙水裡》和《找不着藉口》的緣起,最重要自是表明他也說過:「流行曲歌詞也應納入文學的範圍」。信中他附上一批剪報的影印本,是他在某晚報發表的「研究香港文學的態度和步驟」,果然,文中有這樣的文字:
「……我們應該少貼標簽,多論作品……流行曲歌詞、影視劇本、相聲腳本、有文采的社評政論,甚至寫得精警的廣告,都應納入香港文學之內。」
他在信末還提到:「流行曲歌詞,我看得不多,以後若有機會,當研究一下,然後提出研究心得。我聽過《雪中情》,有形象性,如雪、梅等意象……不過,我只是隨便舉例而已。……」
已忘記如何覆他的信,只是原來不用筆戰就是了。不過,我清楚記得怎樣答他另一封信。
這信是他八四年一月中旬寫的:「……您在《當代文藝》說收集了很多歌詞,我頗有一閱之興趣。請便中寄來有代表性者,以為將來研究之資。……您的歌詞資料不必急急寄來。便中寄來便可。……」
這事並沒答允他,並回信說出原因,我覺得有代表性的作品不等於他覺得有。而且,做研究,應是親力親為去找尋蒐集資料,而不是等別人揀好送上的。
八四年之後,與他就一直沒有通訊了,而看來他至今都沒有抽時間深入研究一下粵語流行歌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