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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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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5 08:45:45

  

   作為一個面對公眾的歌手,大抵都要知道,只能做經得起千錘百煉的鋼材,而不大可能做一件一敲就裂痕處處的玻璃器皿。

 

  不過,歌手有這樣的心理準備,他們的歌迷卻沒有,出於對歌手的愛護,總是把歌手當敲不得的玻璃器皿來保護,但有必要嗎?

 

  歌評人一些較嚴厲的批評,在他們眼中就是一記欲敲向玻璃器皿的重錘,必欲架開才心安。那時久不久就收到這類「必欲架開重錘」的信件,可惜來信者都太情急了,辯護總是化成咒罵,而且常常都以一個怪邏輯來猜度批評者:「XXX有甚麼地方得罪了你,你要這樣批評XXX?」

 

  每見這樣的信,我都一笑置之,自問不是XXX得罪了我才去批評XXX,那就夠了。

 

  忠言是逆耳的,但相信做得歌手的都有一定的雅量,能聽得進耳,而且有則改之,無則自勉。我的歌評是為「鋼材」寫的,而不是為「玻璃器皿」寫的。當然,若發覺某丙歌手只是不折不扣的「玻璃器皿」,筆者亦再沒有興趣談論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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