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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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4 13:28:07
由「城市浪人」的工作時間的自由,讓我想到最普遍的所謂朝九晚五工作時間制度,是否適合人類?
所謂朝九晚五,也就是所謂理想的三八制,八小時工作,八小時公娛,八小時睡覺。然而,一日廿四小時,除了辦公室的八小時,很多人由家裡到上班地點以及由上班地點回到家裡,都已花去一、兩小時,回到家裡也不是立刻就是公娛時間,有些人還要自己弄點東西吃還要洗這抹那,這樣,八小時公娛隨時只剩下兩、三小時,勤力的若在公娛時再上一、兩個課程,則八小時公娛已經所剩不多,要從睡覺的八小時透支過來。
以上的分析,還未包括運動,若堅持每天抽半小時去公園晨運,這半小時,是在八小時公娛抑是八小時睡覺中抽出來呢?
由上面簡略分析(其實已沒計算許多花時間的事情),已經可以知道,城市人八小時工人肯定不會少,但八小時公娛,八小時睡覺則往往是天方夜譚。
結果城市人總是欠缺運動,滿面倦容,長此下去,未到中年便百病生,神經衰弱啦、胃病啦、內臟器官結石啦、高血壓啦、心臟病啦……
假如,人人每天只用六小時或更少的時間,就可以賺到足夠的生活費,人們因此可以多兩、三小時的公娛時間來休養來運動,整個城市的人是否會來得健康些?
寫到這裡,我越發質疑,規定人們一天工作八小時,可能根本是個天大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