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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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9 07:54:49
不過仔細查考一下字義,「鏢」與「鑣」的含義是不同的。據新編的《辭海》:「鏢,一,刀鞘末端的銅飾物。二,一種暗器,形如茅頭,用以投擲傷人,如放鏢。」而鑣是馬具,與銜合用,銜在口內,鑣在口旁,是一種裝飾。《詩經.衛風.碩人》:「四牡有驕,朱憤鑣鑣」這裡「朱憤」是指纏在馬口旁鑣上的朱帛,總之是為馬作的裝飾。
所以,按字義,古代的護衛組織的「鏢局」的武士,稱之為「鏢師」或「鏢客」而不是「鑣師」或「鑣客」是恰當的。而達官貴人的隨身保護者,稱之為「保鑣」,則更為合理,因為大人物的隨身保護者,除了護衛,實際上也有炫耀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