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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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5 07:38:39
DJ歌手,總是先是電台的音樂節目主持,在節目裡把感情百份百投入,與聽眾在感覺上融為一體,跟他們互相分享生活片段(這是七、八十年代香港DJ普遍採用的節目形式),當轉為DJ歌手,至少就有這群聽眾做基本「粉絲」。再說,DJ一天到晚跟音樂打交道,跟唱片公司人員來往,這些都是他們容易轉向唱歌方面發展的重要原因。不過,其實也有些人是先出唱片然後往電台任DJ的,例如夏妙然、李麗蕊等便是。
八十年代的DJ歌手,往往多才多藝,歌影視播四棲已屬小兒科,不少人更能寫曲寫詞寫散文小說的(而今Blog流行,這一項才藝該也不能少了,嘻!),每一方面都能做得甚好,教筆者佩服,而筆者大抵也永遠不會明白:他們是怎樣分配時間的?
這一篇且以蔡楓華為例吧。雖然現在人們連提起這個名字都神情有異,但說歷史還得尊重一下歷史,總不能不提這位仁兄吧!
蔡氏一九七八年奪得業餘歌唱大賽冠軍,稍後即加入香港電台,最初只是主持深夜節目,後來加入「青春交響曲」,主持「衝鋒第一壘」、「流行菜式」等環節。八零年,出版了首張個人唱片《點樣講你知》,反應不俗,第二張大碟,內有哄動一時的《倩影》、《白馬王子》,其中《白馬王子》是同名廣播劇主題曲,但因為某些人由此謔稱他為「白馬王子」,倒給他不少負累。
看蔡楓華的事業發展,初期很迅速,由DJ而歌星,隨即又主持兒童節目《香蕉船》,拍電視劇《青春三重奏》,拍電影《拖手仔》、《薄荷咖啡》等,很快便成歌影視播四棲藝人。不過,他的發展也很快見頂,電影拍不出甚麼名堂,電視也只是主持《勁歌金曲》,…這其中有很多不需多說的原因。
由蔡楓華的例子可以說明,即使撇除了蔡氏那不合在娛樂界發展的性格,一個人實在是很難同時四面出擊的,要歌影視播瓣瓣有成,短期內也許還可應付,長期如此,則只能四邊都不到岸!所以,後來有些DJ歌手,連DJ都不幹,比方說六一一(即林憶蓮)、黃耀明就是,他們當然也有拍電影,卻只是偶一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