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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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0 07:57:19
現代人已常把「逃」和「避」連在一起用,成為「逃避」。
然逃、避二字意思是不大相同的。例如,我們只會說逃學,而不會說避學;只會說避孕,而不會說逃孕。即此二例而言,避看來比逃好些。
即以報稅而言,逃稅即意味用欺詐手段,弄虛作假,以不合法的方式瞞稅;但避稅卻是利用法例上的漏洞又或者是法例容許的方法,做適當的安排,減少稅務的賬目負擔。逃稅是非法的,避稅是合法的。
從逃、避二字的歧異之處,筆者聯想到另一些問題。
面對一個刺激的遊戲,低手只會想到逃開不玩;有能者卻先深諳這遊戲的規則,玩時巧妙避開險處,既不觸犯規則,又能玩好這個刺激的遊戲。
想當年,香港人面對九七,曾有人這樣比喻:九七前港人是打港式麻雀,九七後將要改玩京式麻雀。按此比喻,不諳京式麻雀的,只能出局,甚至害怕去玩而選擇逃開;有心人卻是苦心研究京式麻雀規,避重就輕的大膽玩京式麻雀。
很顯然,「避」比「逃」要高級得多,雖說三十六計,走為上計,但逃走是自動放棄玩遊戲的權利,唯有勇敢的玩,巧妙的避免觸犯遊戲規則而又能無損自己的,最為上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