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應算是筆者的人生大日子,因為終於在生死登記處查得自己的出生紀錄。而一生人第一次看得到自己的出生證明文件,那一剎真是充滿喜悅,但也帶來一剎的錯愕,怎麼出生日期竟是八月廿一日,而不是我向來以為的八月十二日。
記起廿二年前,剛知道自己的不一般身世後,便去過生死登記處申請查冊,但那時聽從母親大人的說法,謂我的身份證明文件上的出生年份是報細了一兩年的,於是那次查冊,把查冊年期鎖定在1957至1958年,結果,該處回覆的答案是並無出生紀錄。而那幾年筆者曾認為自己是生於1958年的。
九十年代中期,跟胞兄(七哥)平生第一次見面,他帶給我一些生父的資料,包括一張已作廢的住屋證,其上註有各位哥哥姊姊的出生日期,我見到七哥是生於1958年的,那麼我沒可能也生於1958年的,打那以後,我重新把自己的出生年份定回1959年,根本沒有母親大人所說的報細過。可是卻沒有省悟之前往生死登記處查冊,並沒有查過1959年。
直到剛過去的八月,五十大壽前夕,偶然見到廿二年前那次的查冊結果紀錄,才省悟起來。為此,決定再去查一次!雖然,我不會改回姓張,但出生證明書是人生重要的文件,如果可以的話,無論如何都要補領。皇天不負有心人,終於在五十歲的時候重獲這張文件。
昨晚問母親大人,根據那張出生證明書,我的農曆生日應是七月十八,怎麼她卻一直說是七月初九,差了九天。母親大人輕描淡寫的道:「呀,那是我記錯了。」唉,可憐,這一生人糊里糊塗的生錯日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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