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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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6 10:02:49
深知道香港流行曲中的改編歌,要談起來絕對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得清的。之前談了四篇,勉強是理清了它的歷史淵源,以及它的存在意義。這一篇,混混雜雜的談,也只能帶出冰山的一角。
或者首先說說,即使同是唱中文歌,台灣的流行曲卻是以創作為主的,改編只是支流,怎會像香港那樣,改編歌主流了很多很多個年頭。這只能說是各有前因莫羡人。好比說,台灣即使是日治時代,日本採高壓政策壓制閩南方言,偏偏反而激起閩南歌的創作力量。香港則完全不同,處在懷柔的環境裡,幸而並非處在加熱中的水中蛙,不然是死了都不知是甚麼事。
八十年代中後期,經過第二波樂隊潮流的衝擊,由於不同於第一波儘唱英文,而都是唱中文的,幾年下來,香港的創作力量開始有較好的基礎,但當然還遠遠應付不了唱片工業的大量需求。而這時,不管商台是否心急反而辦了壞事,幾年間要搞到「無樂不作」,「揠苗」倒也真能「助」一下「長」,再經回歸十年,年青人的家國意識比起過去幾十年,真是強得多了,他們作品的出路也多了,所以,近幾年香港流行樂壇的創作力量是更見茁壯。但不要忘記這其實是費了近二十年時間孕育出來的。
然而,改編歌的功過該怎麼評說,比方說,如上一篇篇末所言:「所以人們常說近十年八年,改編歌少了,聽本土流行曲長大的新一代,倒反而對他國音樂認識少了!」其實這種說法也頗荒謬,想想別的國家如英國、美國、日本,其國人如何認識他國的音樂,是靠改編歌還是別的傳播媒介?
或者可以這樣說,流行曲根本就是舶來產物,激一點的說是一種「文化侵入」,中國人聽流行曲,也就大部份唯歐美樂壇的馬首是瞻,人家是強勢,是源頭,我們不外是拿來改編,即使創作,亦常常要拿來臨摹,本土的音樂元素不是別的,就只是「土」!其實何必鄙夷改編歌,更不該把改編歌趕盡殺絕。改編改編,就是對人家的成功創作的稱許。我們不是也很期望有多幾首像《玫瑰玫瑰我愛你》、《第二春(Ding Dong Song)》等獲老外改編的中文歌嗎?
據說中國人都很愛談中庸與王道,恥談「文化侵入」,但現實是,中國的流行文化一直處於弱勢,處於被侵入的一方,即使只是談中庸王道也不可得。香港的流行音樂,現在算是有不錯的創作力量,但大氣候還是沒改變,依然是歐美強勢的格局,只要一天如此,就一天都會以改編或臨摹的方式稱許人家的成功。作為樂迷,有好歌就聽罷,全球大格局,一個人一時之間能做點甚麼?期待蝴蝶效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