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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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6 09:43:01
在网上读到网友「天涯孤客」的大文:「」已颇有一段日子。不过最近才在旧居把洛地先生的《词乐曲唱》找回,重新的浏览相关的章节,读后想谈谈一点想法。
洛地先生指出中国音乐文学向来有两个流向,其一是「以文化乐」,其二是「以乐传辞」,问题是,哪一种是中国音乐文学的主流,哪一种是支流?又或者,在不同的时代,主流是不同的,在甲时代,「以文化乐」是主流,在乙时代,「以文化乐」却变了支流?当然,这个议题最难弄得通的因由在于音乐、歌唱部份都早已消亡,剩下的文字记载,经历千百年,谁又能确切肯定原义是甚么?
我觉得洛地先生都是靠猜的,而所据的文献大多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只能说他的论说给予读者颇大的信心而已。
我反而有兴趣去问问,昆曲及其后的戏曲、曲艺文学,主流明显都是「以文化乐」,那么,「以文化乐」的源头究竟在哪里?起自明代?起自元代?
我在拙著《粤语歌词创作谈》里,一开始就向读者介绍说,中国古代的史传或小说里,尤其唐代以前的,都很喜欢描写故事中人物即兴而歌,比方「风萧萧兮易水寒……」「力拔山河气盖世……」「大风起兮云飞扬……」「有鸟有鸟丁令威,去家千年今始归……」看了真感到古人似乎普遍有即景随心信口而歌的能力,即或不然,人们对这种即兴能力也是十分向往的,现实中实现不了,便在小说的幻想世界中实现出来。不过,我相信,唐代以前的古人用「以文化乐」的方法即兴而歌,应该是很常见的,只是所谓「歌」当然未必是我们今天概念上的「歌」,确切点说或者只是「吟哦」。
我至少相信,唐代很多绝句和律句,都给乐工歌伎用「以文化乐」的方法唱成「歌诗」。文人写诗,向来都只依平仄,需依音乐的时候有多少?而人们要唱这些诗作,不用「以文化乐」的方法,又会是甚么呢?著名的「旗亭唱诗」的故事,里面所唱的唐诗,大抵都是诗文先面世,再「以文化乐」罢?
唐代,明清以至到近代的戏曲、曲艺都是「以文化乐」为主流,那么中间的宋元两代会否反其道而行,「以乐传辞」变为主流?
洛地先生在书中提到「以文化乐」和「以乐传辞」的明显分别是:
「以乐传辞」,无所谓文体之句式、平仄,在其「腔幅」容量范围之内,可以有不同句数、句式的文辞,更不必讲究文句内的平仄。
「以文化乐」总是讲究「片、韵、句数句式、句内平仄」等格律的,这恰恰反映了其在音乐上并没有固定的旋律,也惟其如此,才需要或必须以文体之句式、平仄等格律作为其一个个体的特征而存在。
看近代的中国音乐文学,这个区别无疑是很对的。但宋词是否也真是「以文化乐」的音乐文学,看来还需要小心求证。比方说,洛地先生曾指出:「依声填辞」的「声」是文体、音韵上的「声律」、「声调」(见《词乐曲唱》256页),而并非音乐旋律。但这只是一个猜测,缺乏有力的实证。回看网友「天涯孤舟」的所谓「驳」,不少也是「驳」得并不充分,比如「天涯孤舟」第一点说:自唐及宋的一些文献资料都提出了「倚声填词」的概念……,但所举四项条目,除了最后张炎的那一条,其它都根本没法否定「依声填辞」的「声」是文体、音韵上的「声律」、「声调」之说。但张炎一条,「稍有不协,随即改正」这八个字的具体意思如何?「不协」是指歌者吟唱的旋律不佳,还是指词的格律有问题,这是难以判断的。「改正」具体是指「改」了些甚么,其实也没有说。原文意思这样含糊,又怎宜拿作论据去用呢?
又好比说,「天涯孤舟」在第五条说:「既然依字行腔,自然怎么写都是可以唱的。」相信这是「天涯孤舟」还没有仔细去了解过,大部份依字行腔的词章,恰恰并非「怎么写都是可以」,就以粤曲为例罢,很多板腔体曲牌如二黄慢板、梆子中板、南音等,都是依字行腔的,但都各有一定的格式,不能随意地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不合格式就会难倒唱者,甚至根本无从唱。其实粤曲界里也确曾出现过这样的事例,有位王心帆(已故),自认不会唱,也不会音乐节拍等,只是把古人诗句拼贴成曲词,甚至还不许替他唱的人删改词句(这真是像「天涯孤舟」说的:该如何唱不是他应该关心的事),幸而唱曲的小明星,聪慧过人,花尽心思把曲词度出美妙的唱腔来。有人评论王心帆这些曲词是打破了粤曲某些「曲牌」的格律,而背离格律的词,结果是促成「曲调」的变化云云。王心帆只是例外的一个,其它写粤曲的人,还是很依每个「曲牌」的格律来写曲词的,绝对不会因为是依字行腔,便想怎么写就怎么写,除非,所写的词句是准备让音乐家谱写成一首全新的曲调,那就真是几乎想怎么写都可以。以今证古,当然是危险的,但至少说明「既然依字行腔,自然怎么写都是可以唱的。」并非必然是对的。
又,对于「天涯孤舟」在第十条所引的李清照《词论》,原文是:「《玉楼春》本押平声韵,又押上去声,又押入声。本押仄声韵,如押上声则协,如押入声,则不可歌矣。」这里「天涯孤舟」省去了前几句。这省去的几句是说,有些词牌对押韵的要求较宽松,可以整首押平声韵,也可以整首押上、去声的仄声韵,还可以整首押入声韵。然后李清照又说到有些词牌,本来规定押仄声韵的,却只有押上声韵(我想掺杂去声韵也没有问题的)才能「协」,但要是整首改押入声韵,便无法唱得好听了!李清照所说的这后一情况,其实是绝对不能用以否定「依字行腔」之说!这一点,我想,以粤语为母语的人,会最明白(现代的中国语言,以粤语最近唐宋的古音啊!),反而以普通话为母语的人,就未必明白了(因为根本不知「入声」为何物)!真的,正因为要「依字行腔」,才会有「押上声则协,如押入声,则不可歌矣」的情况,一个词牌如果设计了是要押上、去声的韵的话,那就是预计了可以在这些仄声韵脚的地方一字唱多个音地拉腔拖腔,但要是不明白这一点的,以为都是仄声韵,全首改押入声应该都可以,那就很错了。因为,入声字极短促,又怎么可以用来拉腔拖腔?
以粤语人对四声的体会,规定押入声韵的,改押上、去韵还是可以的,甚至像《满江红》出现平声韵的,都勉强可接受。可是,若原先规定押上、去声韵的,却改押入声韵,那真是没法唱得动听的。事实上,发展到近代,粤曲里所有须依字行腔的曲牌,都不押入声韵的了,原因恰恰就是如李清照所说:不可歌矣!
其实,有关「以文化乐」的问题,笔者坦白说毫无研究,只能粗浅地谈一点想法、感受,认真而严谨的考据论证,还是留待专家学者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