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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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6 14:28:35
音樂記者可能是音樂雜誌老闆眼中的超值產物,二、三千元月薪,工作卻永遠超時。
唱片圈還是熱鬧非常的,那些歲月,大大小小歌星出張唱片都開招待會,宣傳活動也層出不窮,記得八十年代中期,經常晚上十點十一點,在的士高搞宣傳活動,音樂記者們可謂多得那些唱片宣傳員的橋不少!晚晚沒有凌晨兩、三點也收不了工。不過,也有些唱片宣傳不在晚上搞,像其後的幾年,多了不少戶外演出或小型音樂會,都是唱片公司為宣傳而搞又或是電台電視台的活動,這些,音樂記者都得到場採訪的。
同期,也時興歌星為電視台拍MTV,偶像派音樂雜誌的音樂記者,便也要貼身追踪歌星拍MTV的花花絮絮,歌星拍通宵,音樂記者也陪到通宵。
外勤之外,還要包辦許多雜務,例如有些音樂記者,她們的咭片上的名銜是助理編輯,所以,發稿、校對、排版也要兼顧,公司細小連練習生也沒有的,則送信,到廣告公司取廣告片也要親自動手動腳。
雖則如此,我見許多小妹妹當音樂記者是投入非常的,並不計較經常不過凌晨也收不了工,大概是這個圈子也太多姿多采,而且有時工作就是娛樂,如花一個小時訪問歌星,之後又可以花半小時跟歌星閒聊。
痛心的也許是她們的家人,好像失掉一個女兒似的,又或只是當她寄宿罷。但女大女世界,她喜歡做超值產物也只能由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