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分类:
2006-10-07 17:33:20
中學時,聽一位老師評他聽過課的教授:「某某是以利息授課,某某是以本金授課,最差的是那些舉債以授課的。」
有個時期,我也覺得自己是舉債以寫歌評的。
那是發生在擁有自己的專欄一年左右之後的事,雖然只是每月寫兩、三篇,已漸漸覺得可論的已論得七七八八,胸中不平也抒發頗多,再沒有甚麼不平了。也就是連以本金寫樂評的階段都不保。
為解窘境,只好努力尋找新題材,也不斷看別人寫的樂評,研究別人如何找論點,然窘境未過,又有個更大考驗,事緣蒙老編錯愛,拉了我進報館工作,並立刻叫我由每月兩、三篇轉為每日一篇。這等於原本已家徒四壁,卻連牆壁都破舊得塌了,大概只能拿磚頭去典當。
大腦舉債自然是痛苦的,好在只須找到地方借就行,借題發揮之後又不用還的。
也許有些讀者奇怪,寫唱片評介為何會弄至要大腦舉債呢?不是唱片出就照評可也的嗎?讀者卻又有所不知,當年給老編看中而邀去寫專欄,主要是喜歡在下對時下樂壇現象的批評,其次才是作品評論,以至弄得我自己也認為只有交出評析樂壇現象的稿,才算是過了自己的關。然而所謂樂壇現象,來來去去三幅被,寫它一年半載,就幾乎沒有新題目。到了這樣的情況下,怎可能避免大腦舉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