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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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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10 08:33:20

  

 

 

  「講嘢」二字頗俗氣,然而達明一派卻用了來做歌名,是他們太多很文藝很經典的歌名,要作調劑?當然,在香港人所習用的語詞裡,「講嘢」二字若配合特定的聲調,便含有說沒有意義的話的意思,達明也應是想港人想到這一點吧!

 

  事實上,俗氣的歌名,無損內容的精彩。劉以達寫的旋律,雖不優美,卻很有特色,很易上口,而周耀輝的詞,一開始就能抓住聽眾的注意力,詞與曲的配合甚妙(相信劉以達在個別地方略改了旋律來就詞人的發揮。)尤其「基本發」一段,旋律節奏突變得緊促,歌詞也能作語氣突變的配合,由曲到詞都是激動的。「基礎基礎實在實在怎麼樣?本應本應雙方雙方怎麼樣?發覺發覺…」可以想像是人激動時說話期期艾艾。

 

  《講嘢》的歌詞,驟看去無甚章法,細看卻是層次井然,由埋怨彼此說話不容易準確掌握、分不清要言廢話,到控訴當初如何如何,再驀然悟出根本結合在一起是很勉強是缺乏基礎的!詞人兩次處理「控訴」時的用字也有微妙不同的,第一次也還是「終於」、「一心想」,第二次卻是句句都是「當初不得不」,第一次多多少少還是自主的,第二次卻是逼不得已,不情不願的,所以也順理成章逼出一句:「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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