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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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4 15:39:42
我的樂理,大半是自學得來的。學寫旋律之初,買了本自修叢書《如何作曲》回家死刨,多寫多改多聽,漸漸就會了。
我的樂理基礎,可能比一位考八級樂理的同學還要差。但雖然這樣,因為實在天性喜歡音樂,所以就靠自己拉拉拼拼,還是勉強的拉拼了些東西出來。
學東西,一定要賦性相近,才會事半功倍。否則,即使怎麼努力,成就還是會差人一截。
今天選這題目,有感於不少父母,常常迫自己的兒女學時髦玩意。其實,如果子女天性不近這些玩意,就算找來全世界最頂尖的教師來教,也會教不好。父母想子女有成,還是順其自然,效果更佳。否則,徒勞無功兼嘥聲壞氣,自己命短幾年,子女卻未得益。
──擷自《黃霑雜談》博益.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