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歌文化歷史研究者,喜歡鑽研文字與音樂的創作,也喜愛數學與棋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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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4 08:22:22
影評人石琪曾有妙語:「當你愛或恨一個人時,你的局部身心已被對方佔據…」
當年一看到這句話,就印象難忘。現實中,自己就遇過如此情況。一次,看見一位兄弟寫得實在太不像話,於是嚴詞的說:「與你絕交,除非看到你寫的東西有明顯進步……」
此話一出,想不到發覺自己卻被這位兄弟佔有,因為天天都要提醒自己,不要跟他聯絡!這等於天天都被他佔有了。
另一次,卻是因為連串的陰差陽錯,造成極深的誤會,給朋友恨透了,我不知道恨我的朋友,是否已給我局部佔有了身心,但我自己就時刻都像被對方佔有了,因為我始終放不下,始終渴望有和解的一天,但就是這樣,不時想着這些,也就不時「被佔有」。
「被佔有」其實未必是苦事,我就樂於被我的愛侶佔有,樂於被音樂被棋佔有。又如那位兄弟,若然他有進步,這便夠我快樂,但若然沒有進步,其怏怏不樂於他的因循,與因絕交而被他佔有所帶來的苦悶,相信二者不相伯仲,這樣的情況下,大寧願選擇絕交了。
但有些情況是不甘心的,明明是可以把關係修好的,卻為甚麼始終隔着鴻溝,彼此都被對方「佔有」了,還「被佔有」得如此不快樂。
佛家常教人放下、自在、恕。我想,要從不快樂的被佔有中解脫出來,也就只有「放下、自在」,對方不肯放下,我自己放下就是了,反正不快樂的是對方不是我。
當然,很多事情是易說難辦,正如許多禪宗故事所說,即使是有心向禪者,對俗世事也往往這邊廂才放下,那邊廂又掛上。不過,禪語又云,既放不下,就讓它掛上吧!
是的,當對方肯放下,那我也只好換個快樂的心情掛上,但求快樂的被佔有,何必折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