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种方法是规定“计划冻结期”。计划冻结期通常比需求冻结期要长,在该期间内,计算机没有自主改变的程序和授权,但计划人员可以在两个冻结期的差额时间段内根据情况对主生产计划作必要的修改。在这两个期间之外,可以进行更自由的修改。例如,让计算机根据预先制定好的原则自行调整主生产计划。这几种方法实质上只是对主生产计划的修改程度不同。例如,某企业使用3个冻结期,8周、13周和26周。在8周以内,是需求冻结,青衣不得修改主生产计划;从8周到13周,主生产计划仍较呈刚性,但只要零部件不缺,可对最终产品的型号略作变动;从13到26周,可改变最终产品的生产计划,但前提仍是物料不会发生短缺。26周以后,市场营销部门可根据需求变化情况随时修改主生产计划。
总而言之,主生产计划冻结期的长度应周期性地审视,不应该总是固定不变。此外,主生产计划的相对冻结虽然使生产成本得以减少,但也同时减少了响应市场变化的柔性,而这同样是要发生成本的。因此,还需要考虑二者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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