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1:追求物流的平衡,而不是生产能力的平衡。
追求生产能力的平衡是为了使企业的生产能力得到充分利用。因此在设计一个新厂时,自然会追求生产过程各环节的生产能力的平衡。但是对于一个已投产的企业,特别多品种生产的企业,如果一定要追求生产能力的平衡,那么即使企业的生产能力充分利用了,但是产品并非都能恰好符合当时市场的需求,必然有一部分要积压。
瓶颈管理则主张在企业内部追求物流的平衡。所谓物流平衡就是使各个工序都与瓶颈机床同步,以求生产周期最短、在制品最少。它认为生产能力的平衡实际是做不到的。因为波动是绝对的,市场每时每刻都变化;生产能力的稳定只是相对的。所以必须接受市场波动这个现实,并在这种前提下追求物流平衡。
原则2:“非瓶颈”的利用程度不由其本身决定,而是由系统的“瓶颈”决定的。
瓶颈资源制约着系统的产出能力,而非瓶颈资源的充分利用不仅不能提高产销率,而且会使库存和运行费增加。
原则3:资源的“利用”和“活力”不是同义词。
“利用”是指资源应该利用的程度,“活力”是指在资源能够利用的程度。按传统的观点,一般是将资源能够利用的能力加以充分利用,所以“利用”和“活力”是同义的。按瓶颈管理的观点,两者有着重要的区别;因为做所需要的工作与无论需要与否,最大限度可做的工作之间明显不同的。所以对系统中“非瓶颈”的安排使用,应基于系统的“瓶颈”。
原则4:“瓶颈”上一个小时的损失则是整个系统的一个小时的损失。
一般来说,生产时间包括调整准备时间和加工时间。但在瓶颈资源与非瓶颈资源上的调整准备时间的意义是不同的。因为瓶颈资源控制了产销率,在瓶颈资源上中断一个小时,是没有附加的生产能力补充的。而如果在瓶颈资源上节省一个小时的调整准备时间,则将能增加一个小时的加工时间,相应地,整个系统增加了一个小时的产出。所以,瓶颈资源必须保持100%的“利用”,尽量增大其产出。为此,对瓶颈资源还应采取特别的保护措施,不使其因管理不善而中断或等工。
原则5:“非瓶颈”节省的时间无益于增加系统产销率。
因为非瓶颈资源上除了生产时间之外,还有闲置时间。节约一个小时的生产时间,将增加一个小时的闲置时间,而并不能增加系统产销率。当然,如果节约了一个小时的生产时间,可以减少加工批量,加大批次,以降低在制品库存和生产提前期。但这些结果能在多大程度上有益于系统追求的根本目标,依然牢牢受制于瓶颈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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