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按哪种方式划分,班组都是车间内部从事生产活动的最基本组织。企业在班组内设立班组长,班组长是班组的行政负责人,在车间主任或工段长领导下,负责组织与指挥班组的生产、技术、行政等方向的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
班组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四化献身的精神。
2、爱本职。对搞好班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技术精。懂业务,有较高的实际操作水平和独立处理班组生产中较难技术问题的能力。
4、作风正。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办事公道,民主强,不谋私利。
5、干劲足。工作踏实肯干,积极热情,不怕苦累,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团结人。爱护组员,团结同志,善于做好组员思想工作,表率作用好,群众威信高。
7、会管理。组织能力强,善于调动组员的积极性,热心学习应用现代化管理知识,积极提高班组的科学管理水平。
8、具有一定工作实践经验和相当的文化程度。
班组长由不脱产的工人担任。班组长的产生有三种形式:一是由班组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二是由车间主任任命;三是由车间招聘。人数较多的班组,可设副组长协助班组长工作。
班组内应设立工人民主管理员——简称工管员。协助班长抓好班组管理。工管员在工作上接受班组长的行政领导和专业科室的业务指导。工管员是班组的骨干力量,由班组成员民主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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