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诚然是没错的。但是,己所欲,是不是就可以施于人了呢?
当把这个问题当问题提出来之后,估计很多人都会说,那当然是不可以的。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会意识到自己做的事情往往就是在“已所欲施于人”呢?小到父母为子女强行规划人生路线,大到一个国家以强力对外输出民主,莫不都是在干这件事情。
国民政府时,蒋介石曾经发动全国范围内的“新生活运动”,里面提倡的“新生活”无疑都是蒋中正本人觉得非常正确的事情,像什么冬天用冷水洗脸啊,不要饮酒啊,走路走右边啊,忠孝礼仪啊,等等。但是,这场运动最终的结果,却是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不了了之。为什么呢?蒋中正同学建议的生活方式固然也许是有益的,问题是,他不是“建议”全体国民这样做,而是以政令的方式强制推行。这样的做法,自然是得不到大多数人的支持的。这场运动最后矫枉过正到什么地步呢?弄到最后,甚至酒馆都不敢公开卖酒了,怎么办呢,酒保们采用了让人猜都猜不到的做法——把酒装在茶壶里提供给食客,表面上装作卖的是茶。其时主政山东的韩复榘对蒋中正同学的这场运动阳奉阴违,甚至公开抱怨说,“如果所有人都走路的右边的话,那谁走路的左边呢?”。
可笑的是,半个多世纪后的今天,我们还屡屡看到这样的事情在上演。最擅长于干这种事情的莫过于中国的教育部了:觉得京剧好就要求全国所有中小学生都要学京剧,觉得交际舞好就要求所有中学生把课间操改为交际舞。荒唐啊!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算得上是为人处世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之一,基本上也没有人会认为有什么不妥。但是,“己所欲施于人”却常常被人认为理所当然,并且往往理直气壮振振有词——“我那都是为了你好”。可是,抱有这种想法的人常常忘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人生经历,自己的想法和规划。简而言之,世界上的每个个体(小可以是人,大可以是国)都是不相同的,正如没有两片雪花有相同的形状一样。从来不曾也不会有一个普适的模式,可以套在所有个体身上“放之四海而皆准”。
重要的是,要承认事物的多样性、存在的合理性、以及个体的独立性和差异性。我所喜欢的东西,不见得就会合乎你的心意;而你爱好的事物,也不一定就对我的胃口。但是,无论怎样,我不会强迫你喜欢我所喜好的东西,也不会要求你沿着我所想要走的路线行进。我想,这恐怕才是处理这类问题的正确答案罢。
总而言之,己所欲,也不可妄施于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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