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mov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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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6 09:59:31
这就是农民工的“住处” 来源:资料图片 |
(6月14日《山西晚报》)
惊动了中央的案件不是个小案件,但就是这样一个大案,在当地有关部门眼里恐怕并不算个事。据报道,目前只有7名农民工有了具体下落,其余的大多数人失去了联系。目前,地方政府掌握的农民工资料存在诸多错误,使得工作难以展开,“补发工资也找不见人”。
对于这样一个结果,实在令人不解。当初,公安机关成功解救31名黑窑厂工人时,为何不对那些遍体鳞伤、甚至是神志不清的农民工进行具体登记?如果把农民工解救出来以后,就让他们自行回家了事,这不仅是很不负责任的表现,更为重要的是,那些受迫害的农民工就是黑心窑厂主犯罪的证据,不加登记就让他们走人,这不是在有意“销毁”证人,“包庇”犯罪嫌疑人吗?
可以想象,如果洪洞县黑砖厂案没有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没有惊动中央高层,像这样的案子,最终可能不了了之。黑窑厂的存在本身就是违法的,非法用工,把农民工甚至童工当成“奴隶”,限制人身自由并随意打骂更是一种性质恶劣的犯罪。对于广泛存在的非法用工现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平时真的就一无所知吗?如果真的一无所知,那是不尽职的表现;如果明明知道而由于种种原因故意放纵,那就是严重渎职。对于现在解救出来的农民工,出现了“补发工资也找不见人”的现象,人们有理由怀疑:除了责任心的问题外,背后是否还存在者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