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聚合复用原则,该原则就是在一个新的对象里面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的对象通过向这些对象的委派达到复用已有功能的目的。
术语:
(1)聚合:聚合用来表示“拥有”关系或者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2)合成:合成则用来表示一种强得
多的“拥有”关系。在一个合成关系里面,部分和整体的生命周期是一样的。
复用的种类:
(1)继承
① 优点:
新的实现较为容易,因为基类的大部分功能可以通过继承关系自动进入派生类;
修改或扩展继承而来的实现较为容易。
② 缺点:
继承复用破坏包装,因为继承将基类的实现细节暴露给派生类,这种复用也称为白箱复用;
如果基类的实现发生改变,那么派生类的实现也不得不发生改变;
从基类继承而来的实现是静态的,不可能在运行时发生改变,不够灵活。
(2)合成聚合
① 优点:
新对象存取成分对象的唯一方法是通过成分对象的接口;
这种复用是黑箱复用,因为成分对象的内部细节是新对象所看不见的;
这种复用支持包装;
这种复用所需的依赖较少;
每一个新的类可以将焦点集中在一个任务上;
这种复用可以在运行时动态进行,新对象可以使用合成/聚合关系将新的责任委派到合适的对象。
② 缺点:
通过这种方式复用建造的系统会有较多的对象需要管理。
在复用时应优先考虑使用合成聚合而不是继承,而判定的判断为以下四个Coad条件:
① 派生类是基类的一个特殊种类,而不是基类的一个角色,即要分清"Has-A"和"Is-A"的区别;
② 永远不会出现需要将派生类换成另一个类的派生类的情况;
③ 派生类具有扩展基类的责任,而不是具有置换或者注销掉基类的责任;
④ 只有在分类学角度有意义时,才可以使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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